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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深入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现在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还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性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一方面是学生作业负担仍然较重,作业管理不够完善;另一方面是校外培训仍然过热,超前超标培训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些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居高,资本过度涌入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导致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家长经济和精力负担过重,严重对冲了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社会反响强烈。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双减”工作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要求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从体制机制入手深化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在《意见》起草过程中,起草组先后赴北京、上海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召开了部分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中小学校长、教师、家长、专家和培训机构代表座谈会,摸清基本情况,并迅速梳理了近几年来校内学生减负工作,开展了10个省份100个区县186万家培训机构、68万名学生和74万名家长的大数据评估,对校内和校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研判,搞清因果链,理清责任链,弄清路径链。《意见》的主要政策经过充分论证,广泛吸收采纳了各方的意见建议。《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近日印发。
问:“双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一是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坚持应教尽教,着力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内“吃饱”“吃好”,减少参加校外培训需求。二是系统治理。不仅聚焦在作业和校外培训两个方面,在加强课后服务、减轻考试压力、完善质量评价、营造良好生态等方面同样作出部署,系统推进、全链条推进“双减”工作。三是综合治理。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统筹,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有效工作合力,统筹学校、社会、家庭力量形成三位一体育人格局。四是依法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精神,在法律的框架内明确各项政策,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理。
问:"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分为两个方面。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是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训机松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问:如何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答: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科学合理有效的作业,可以帮助学生巩固知识、提升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目前,一些学校还存在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既达不到温故知新的效果,又占用了学生正常的锻炼、休息、娱乐时间,“双减”工作之一就是要减轻学生不合理的作业负担。育部将“作业管理”作为“五项管理”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立足于切实发挥好作业的育人功能和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并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在总结以往工作基础上,此次“双减”工作提出的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等明确要求,旨在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一是减少作业总量。通过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学生书面作业总量过多。二是提高作业质量,通过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三是强化教师职责。通过教师切实履行好作业指导职责,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并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四是减轻家长负担。布置作业或批改作业属于学校教育的范畴,所以《意见》要求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给家长增加额外负担。
双减关键词:《意见》印证了一系列此前网传消息,其针对教培行业的主要内容顺应了此前的「双减」政策展望:限制培训机构数量、限制上课时间、限制收费。
围绕「限制培训机构数量」,《意见》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 改为审批制。」并且,「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 ,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 、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同时,「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围绕「限制上课时间」,《意见》称,「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并且,「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 30 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 10 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围绕「限制收费」,《意见》称,「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 ,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
至于教育机构的资本化运作,《意见》称,「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同时,《意见》对教师资格、广告宣传做出重点规范:
·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
·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做好培训广告管控,确保主流媒体 、新媒体 、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不得在中小学校 、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 、教辅材料 、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 、误导公众教育观念 、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同时表示,「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意见》强调,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市等 9 个地区为全国试点地区,在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等方面进行试点探索。
严管之下,仍有希望。《意见》指出,「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教育部门要征集、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