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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 | 2022年“双减”的三大重点工作,均面临更严峻挑战

更新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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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2月8日发布2022年工作要点,其中明确将继续深入推进“双减”,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指导各地开展常态巡查、坚决关停;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加强培训预收费监管;推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立法。
     要点指出,要指导各地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抓紧明确主管部门,体现公益属性,实现常态化监管,防止出现新的野蛮生长;指导各地落实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严格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的政策要求。
     这表明“双减”仍是2022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工作要点,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转向地下、遏制非学科类培训野蛮生长、严格规范高中学科类培训,将是2022年“双减”的三大重点。这三大重点都将面临严峻的挑战,比2021年从严监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更复杂。
     2021年年底,“双减”已取得大幅压减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阶段性成果,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培训负担就真正减轻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正以各种变异、隐形的方式,转向地下和家庭,这导致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加。
     对此,教育部工作要点提出,“组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并广泛支持校外培训治理的良好氛围。”但需要注意,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扩大举报线索,有可能制造新的矛盾。
     遏制非学科类培训野蛮生长,使用怎样的政策工具,是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最为关注的,这将决定非学科培训行业的未来。
     目前看来,治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有三种政策选择:
     一是允许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营利性机构,允许进行资本运作、上市融资,但对培训机构的资质、培训内容、收费进行严格监管。
     二是允许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营利性机构,但为遏制资本过度逐利,禁止上市。
     三是规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只能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能进行资本运作、不能上市融资、实行政府指导定价,与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同,允许非学科培训机构可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开展培训。
     第一种政策选择,就是当前的监管措施。虽然各地都陆续出台了针对艺术、体育等非学科培训的监管措施,包括明确资质、规定培训时间、加强收费管理,但寒假中一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恶意涨价、过度营销,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如果不能有效遏制资本进入非学科类培训领域过度逐利,监管部门就很可能采取第二种,甚至第三种监管措施。
     而如果采用第三种监管措施,那将对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产生巨大的冲击,大量非学科培训机构会像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样,选择退出、继续转型或者转行。究竟对非学科类培训采取怎样的监管措施,是2022年“双减”最值得关注的地方。
     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这是“双减”意见已经明确的,但具体怎么“参照”,看法并不一致。教育部工作要点明确“严格参照”,意味着对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的监管,将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监管完全一样。这一治理涉及的问题,比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更复杂,不是“照搬执行”那么简单。
     首先,高中为非义务教育,各地高中教育发展严重不均衡,在高中教育严重不均衡、且高中生面临高考任务的情况下,堵住高中生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之路,必然出现校内“集体补课”与培训转向地下、家庭两种走向。
     其次,要求所有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都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这与2021年9月1日刚实施的新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不符,《实施条例》只是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但允许高中阶段教育,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并允许非营利性的民办高中,可以进行关联交易,可以被社会组织或个人控制。
     因此,如果要求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严格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就必须启动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教育部工作要点提出,要推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立法,这是把监管纳入法制轨道、实行依法治看教育的重要举措,但仅仅推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立法还不够,必须结合“双减”措施,启动全面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在修法过程中,需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尊重各教育阶段发展的现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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