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日,全国暨地方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五年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对开好这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我国宗教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应支持宗教界
①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②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祖国统一多作贡献③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④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的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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