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感动中国”人物——丛飞,一个普通的艺术工作者,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义演数百场,从事义工服务时间达到数千小时,累计捐款捐物价值达300多万元,无私帮助失学儿童、孤儿、残疾人近200人,而他和家人却过着简朴的生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决定捐献出自己的眼角膜,把光明留给了人间。在丛飞病逝以后,某网站上的网民对他的行为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认为,牺牲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去捐助他人,并不值得颂扬。也有人认为,丛飞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范,是应大力颂扬的,因为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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