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近代社会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民;二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请回答:
(1)据材料一、二,概括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点。(6分)
(2)据所学知识,概述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后两国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的斗争历程,从中你能得到什么历史启示?(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