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税务信息网》2004年9月3日报道:《我国30个省实施农业税减免》。文中说: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在粮食主产区每年降低农业税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政策,并在吉、黑两省进行全部免征农业税的试点。为此,中央财政安排510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补贴粮食主产区减免农业税后地方财政的负担。同时还出台了对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政策,使这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展顺利。目前,已有吉、黑、沪、藏、京、津、浙、闽等8个省(市、自治区)免征了农业税,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率3个百分点,11个省份降低农业税率1个百分点。随着我国减免农业税政策的出台和财政支出向农村的继续倾斜,全国现已有30个省(市、自治区)实施了农业税减免,这标志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入新阶段。
结合上述报道和课堂所学,回答:
- 从税收的基本特征角度如何看待农业税减免?
- 农业税减免与国家财政有什么联系?这一举措对经济、社会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