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一起一、二审法院原本作出判决的债权纠纷,在两位曾担任过当地政法机关重要职务的老同志的“高度重视”下,原本已生效的一、二审判决被撤销,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资格也被剥夺。最后,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这起抗争七年的“人情案”才尘埃落定。这种现象给我们的启示是
①必须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 ②依法治国在我国任重道远 ③司法机关必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杜绝权力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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