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8—10题
高登,字彦先,漳浦人。少孤,力学,持身以法度。绍兴二年,廷对,极意尽言,无所顾避,有司恶其直,授富川主簿,复命兼贺州学事。学故有田舍,法罢归买马司,登请复其旧。守曰:“买马、养士孰急?”登曰:“买马固急矣,然学校礼义由出,一旦废,衣冠之士与堂下卒何异?”守曰:“抗长吏耶!”曰:“天下所恃以治者,礼义与法度尔,既两弃之,尚何言!”守不能夺,卒从之。满秩,士民丐留不获,相率馈金五十万,不告姓名,白于守曰:“高君贫无以养,愿太守劝其咸受。”登辞之,不可,复无所归,请置于学,买书以谢士民。
授静江府古县令,道湖州,守汪藻馆之。藻留与修《徽宗实录》,固辞,或曰:“是可以阶改秩。”登曰:“但意未欲尔。”遂行。广西帅沈晦问登何以治县,登条十余事告之。晦曰:“此古人之政,今人诈,疑不可行。”对曰:“忠信可行蛮貊,谓不能行,诚不至尔。”豪民秦琥武断乡里,持吏短长,号“秦大虫”,邑大夫以下为其所屈。登至,颇革,而登喜其迁善,补处学职。它日,琥有请属,登谢却之,琥怒,谋中以危法。会有诉琥侵贷学钱者,登呼至,面数琥,声气俱厉,叱下,白郡及诸司置之法,忿而死,一郡快之。
帅胡舜陟谓登曰:“古县,秦太师父旧治,实生太师于此,盍祠祀之?”登曰:“桧为相亡状,祠不可立。”舜陟大怒,摭秦琥事,移荔浦丞康宁以代登,登以母病去。舜陟遂创桧祠而自为记,且诬以专杀之罪,诏送静江府狱。舜陟遣健卒捕登,属登母死舟中,藁葬水次,航海诣阙上书,求纳官赎罪。故人有为右司者,谓曰:“丞相①云尝识君于太学,能一见,终身事且无忧,上书徒尔为也。”登曰:“某知有君父,不知有权臣。”既而中书奏故事无纳官赎罪,仍送静江狱。登归葬其母,讫事诣狱,而舜陟先以事下狱死矣,事卒昭白。
登谪居,授徒以给,家事一不介意,惟闻朝廷所行事小失,则颦蹙不乐,大失则恸哭随之,临卒,所言皆天下大计。其学以慎独为本,有《东溪集》行世。
(《宋史·列传第一百五十八》,有删节)
注:①丞相,指秦桧。
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错误的一项是 ( )
A.士民丐留不获丐:乞丐 |
B.登条十余事告之条:分列项目、条目 |
C.谋中以危法中:中伤 |
D.属登母死舟中属:适逢 |
下列各组句子中,全都表明高登刚直不阿的一组是 ( )
①廷对,极意尽言,无所顾避。
②买马固急矣,然学校礼义由出,一旦废,衣冠之士与堂下卒何异?
③登辞之,不可,复无所归,请置于学,买书以谢士民。
④它日,琥有请属,登谢却之。
⑤某知有君父,不知有权臣。
⑥临卒,所言皆天下大计。
A.①④⑥ | B.①②⑤ | C.②③⑥ | D.③④⑤ |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高登兼任贺州学事一职时,力劝上司恢复州学的田舍;任期结束后,他把百姓馈赠的钱财又投放在州学的建设中,可见他对学校教育的重视。 |
B.上任古县县令的途中,湖州太守汪藻挽留高登一起修订《徽宗实录》,并告诉他这是可以借此升官的好事,但高登却坚决予以回绝。 |
C.在古县任职期间,高登因不满秦桧的所作所为,拒绝为给秦桧立祠,因而得罪上司。上司就借他处置秦琥一事诬陷他,他又不肯媚俯权贵,终致入狱。 |
D.高登被贬官闲居期间,靠教授学生维持生计,但他的注意力却丝毫不在生计上,还是一如既往为国事担忧,连死前的遗言都是国家大计。 |
把第1卷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 登辞之,不可,复无所归,请置于学,买书以谢士民。(5分)
译文:
(2) 丞相云尝识君于太学,能一见,终身事且无忧,上书徒尔为也。 (5分)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