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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目:历史
  • 题型:简答题
  • 难度:较易
  • 人气:1947

材料一:
1、传统国际法认为,以战争做为推行国家政策、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是合法的,国家有诉诸战争的不容置疑的权利,即所谓的“诉诸战争权”。
2.国际联盟盟约规定:“缔约各国,为增进国际间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许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
材料二
1.在国联成立以前,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大家都认为每个国家都是判断自身行动的唯一和最高裁判,因为国家再不服从任何更高的权力,对于其他国家的批评或质问,国家都有权利表示愤慨。
2.国联是人们为组织一个世界性的政治和社会秩序而采取的第一个有效步骤。在这个秩序中,人们可以超越国家传统、种族差异和地理上的阻隔看到并促进人类的共同利益。
国联作为一个工作机构来说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它所努力促进的理想,它所引起的希望,它所制定的方法,以及它所建立的机构,都已成为文明世界政治思想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影响将一直存在到人类消除国家和民族界线的融洽无间的时代。
——摘自华尔脱斯《国际联盟史》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国联形成的时间及宗旨。
(2)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当今世界各种国际组织迅猛发展的事实,分析国联为我们留下了哪些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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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1、传统国际法认为,以战争做为推行国家政策、解决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