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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
【台湾】肖传文
每天早晨,太阳还没有升上来,稀疏的晨星在天边闪着淡淡的光,有时候甚至下弦月也还挂在天上,我就起来,推开厅堂前的玻璃门,深深地吸一口清凉新鲜的空气。接着走下台阶,在院子里缓缓地散步。木屐踏在草地上全给雾水浸湿了,一股沁人肌肤的凉意侵袭着我的双脚。邻人们还都在睡梦中,这整个的院落彷佛就是我一个人的世界。静悄悄地除掉阵阵的微风吹动美人蕉的叶子,发出习习的响声以外,一点儿声息也没有了。想来所有喜欢唱歌的鸣虫,所要唱的在昨夜都已经唱完,现在正疲乏得睡觉去了。清脆宛转的黄莺自然听不见,连一声麻雀的啁啾也没有。大概在这人烟稠密的都市里,禽鸟是不喜欢栖息的,她们都爱好在广阔自由的天空飞翔,在幽雅美丽的森林里歌唱,只有最傻的人类,才高兴将自己关在这拥挤狭隘的小天地里,让灵魂忍受煎熬。
我特别喜爱冰冷的露珠,它凉透了我的赤脚,也冷静了我的心,将我昨夜的郁闷和困倦驱散得干干净净。那茂密而高的草,把我的脚完全埋没了,使我的旗袍下襟湿了半截。一棵牵牛花从篱笆上一直伸展到草地上来。我一不留心,恰好给那细长的蔓绊住了衣襟,差点儿使我跌落一跤,我顺手拿起那枝长蔓。点点滴滴的露珠亮晶晶地像无数滚圆的珍珠,稍一抖动,就纷纷地落下来了。“朝颜”(牵牛的别名)也是宇宙间最富热情的小生命,要趁着这朝露正浓,太阳还没有透出一线光芒的时候,带着满怀的理想和希望,迎接着照耀这天地万物的一线光明。那淡紫色的花朵,盈盈盛开着,彷佛娇艳欲滴的少女的笑靥,刚刚的从昨夜甜蜜的睡梦中醒来,一种蓬勃充沛的生命力,使我几乎触到了它的脉搏呢。
于是我一点儿不感到孤独和寂寞,虽然只有我一个人站在这院子里,可是围绕在我四周的生命,岂不都是我最真实最亲切的伴侣吗?这临风招展,生趣盎然的草,这闪烁天际的晨星,这滋润万物的朝露,岂不是宇宙间最美丽最完美最可爱的生命吗?岂不是古今诗人所争相吟咏的伟大的诗篇吗?一种高远超俗的感觉,使我忘记了人间一切的庸俗和丑恶的东西,使我忘记了人生一切的痛苦和烦恼。我现在虽然置身在这四周紧围着篱笆和高高低低的房屋的小小的院子里,可是我的心却已经跳出了这紧密的藩篱,正无拘束地驰骋在那么广大无垠的天地间呢!
正当我陶醉在这大自然的怀抱里的时候,忽然听见一声悠扬雄壮的号角,从远远的地方传过来震撼着这静悄的早晨的天空,震撼着我的耳朵,更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使我猛然从美丽的梦境里惊醒过来,使我恍然想到围绕在我四周的,正是一个严肃冷酷的世界,一个血淋淋苦难的现实,正需要倾全副生命投入在那里面。这雄壮的号角该是一声黎明的警号,一首愤怒和仇恨的音乐。一声伟大神圣的呐喊,要将这沉睡的大地唤醒起来,要将这沉睡的人们唤醒起来。
我抬起头来,蔚蓝色的天空里正飘浮着几朵红的云彩,原来东方的天边正放射出一缕鲜红的阳光。一会儿之后,所有附近的房屋,院子里的花草和布满牵牛花的篱笆,洒满了一片金红色。一回头,太阳已经升上天空了。
(选自《名家散文百篇》,文化图书公司)
有人认为文章第一段是在描写作者的孤独之感,也有人认为第一段是描写早晨美丽的景色。你同意哪种看法?结合文章说说你的理由。
文章第三段描写的事物有何特点?对“我”有何作用?
文章第四段为什么要描写号角?请简要解说。
文章是如何表达深刻的人生感悟和执着的生活追求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