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权利法案》确定: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兵,皆属违法。……
材料二 康有为说:“(臣)窃闻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人群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吾国行专制政体,一君与大臣数人共治其国,国安得不弱?……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庶政与国民共之,行三权鼎立之制,则中国之治强计日可待也。”
材料三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信仰等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权利法案》在哪些方面限制了国王的权力?据此指出英国确立了什么政体?
(2)概括材料二指出,康有为认为中国强国的出路是什么?
(3)分析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你认为中国资产阶级在推进近代政治民主化进程中向西方学习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