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1792年(清乾隆59年),清廷命福安康会同西藏八世达赖、七世班禅等共同筹议西藏善后章程,1793年,《钦定藏内善后章程》颁布。《章程》主要规定:"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应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所有噶伦以下的首脑及办事人员以至活佛,皆是隶属关系,无论大小都得服从驻藏大臣。廓尔喀、布鲁巴克、哲孟雄等毗邻国家写给达赖、班禅的书信,必须报明驻藏大臣译出查验,并代为酌定回书......达赖、班禅圆寂后,将寻认的转世灵童的姓名、生年月日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特赐一金瓶,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的活佛,祈祷7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认定,然后再呈请中央政府批准,方为有效。"
——摘自戴逸《简明清史》
材料二 1959年5月,中共中央在给西藏工委《关于当前在平叛工作中几个政策问题的决定》的批示中指出:目前西藏地区的任务是,结合平息叛乱的斗争,采取边打边改的方法,完成全区的民主改革。西藏地区的民主改革可以分为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以三反(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双减(减租减息)为内容;第二步,以实行分配土地为内容。......明令宣布那些参加叛乱的上层反动分子、寺庙和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土地,由原耕种的农民耕种,并在今年实行"谁种谁收",以后再行分配土地的政策。对于没有参加叛乱的贵族的土地和多余的农具、耕畜、房屋,一律仿照内地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办法,实行赎买政策,对牧区的政策,应当同农区有所不同。......彻底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废除人身依附,解放农奴和奴隶,废除农奴主及其代理人的一切封建特权,废除寺庙的一切封建特权(包括委派官员,管理市政,私设法庭、监牢、刑罚,没收财产,流放人民,私藏武器,干涉民刑诉讼,干涉婚姻自由,干涉文化教育事业,破坏生产等)。......必须迅速地确定所有制,以安定牧区人民的生产情绪,没收参加叛乱的牧主的牲畜分配给牧民,实行“谁放牧归谁所有”的政策;对于没有参加叛乱的牧主的牲畜仍然归牧主所有,实行牧工牧主两利政策。
——摘编自《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
回答:
(1)《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在对西藏的治理上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6分)其对促进清中央政府加强对西藏的管辖有何重要意义?(4分)
(2)依据材料二,归纳当时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进行的民主改革的特点, ( 6 分)根据所学知识列举出西藏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五计划期间交通方面建设成就? ( 4 分)
材料三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西藏商品能源供应严重不足,大部分农牧民的生活用能仍然依靠薪材、畜粪和枯杆等生物质能源,对全区的生态环境构成了压力。加快实现传统能源替代已经成为保护西藏生态环境、保护我国西南生态屏障的迫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