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和李四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为400万人民币的公司,聘请王五为经理。公司合法经营,但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而破产。清算后,公司破产财产只剩200万,而公司债务有250万。由此公司的性质可知
A.剩余的50万元债务不必偿还 | B.剩余的50万元债务必须偿还 |
C.剩余的50万债务应由王五承担 | D.张三李四要负50万债务的连带责任 |
张三和李四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为400万人民币的公司,聘请王五为经理。公司合法经营,但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而破产。清算后,公司破产财产只剩200万,而公司债务有250万。由此公司的性质可知
A.剩余的50万元债务不必偿还 | B.剩余的50万元债务必须偿还 |
C.剩余的50万债务应由王五承担 | D.张三李四要负50万债务的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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