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至2007年,政府财政收入在GDP的比重从10.95%上升到20.57%,企业盈余从23%升至31.29%,劳动者报酬却从53.4%降至39.74%。目前,我国的劳动报酬份额仅占国民净产值的25%—30%,资本份额占到70%。我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为58%。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应该
①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②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逐渐减小其他分配方式的比重
③提高劳动报酬在再分配中的比重
④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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