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发展
材料一 罗马人在思想意识方面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基于习俗。
——斯塔夫里阿诺斯
材料二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十二铜表法》
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民法大全》
材料三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他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历史必修I政治文明历程》(岳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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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以上材料,结合已有知识,分析罗马法所经历的“理性”发展。推动罗马法发展的因素是哪些?
2)根据材料二、三,你如何评价罗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