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入,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选自《 》作者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 。
解释下列划线的词:
①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 ②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
③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 ④明道中,从先人还家( )
翻译下面的句子: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2)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用文章原句回答。
造成方仲永“泯然众人”的个人原因是:
最后一段的议论意在说明什么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