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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座山,虎啸龙吟
毕淑敏
(1)我16岁的时候,离开北京,穿上军装,作为藏北某部队第一批女兵5个人当中的一员,到达了这块共和国最高的土地。这块土地是喜马拉雅山、冈底斯山和喀喇昆仑山聚合的地方,平均高度在海拔5000米以上,它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叫做“阿里”。
(2)从北京来到西藏的阿里当兵,严酷的自然环境将我震撼。所有的日子都被严寒冻硬,绿色成为遥远而模糊的幻影。
(3)吃的是脱水菜,像纸片一样干燥的洋葱皮,在雪水的浸泡下,膨胀成赭色的浆团,炒或熬以后,一种辛辣而懊恼的气味充斥军营。
(4)由于缺乏维生素,我的嘴唇像兔子一样裂开了,讲话的时候就会有红红的血珠掉下来。这是很不雅的事情,我就去问老医生怎样才能治好嘴唇?医生想了半天,说你要大量地吃维生素。我说吃啦,每天都吃一大把,足足有20多片呢!可我的嘴唇为什么还是长不拢?医生说那就是你说话太多了,紧紧地闭一个星期的嘴巴,你的嘴唇就长好了。我说,那可不行,我是卫生员的班长,就算跟伙伴们可以不说话,跟病人也是要讲话的……老医生表示爱莫能助。
(5)后来我的嘴唇还是我自己治好的。夜里睡觉的时候,用胶布把自己的嘴巴给粘起来,强迫裂开的口子靠在一起,白天撕开照常讲话。坚持了一段时间,在某一个清晨就好了。
(6)由于缺氧,我的指甲猛烈地凹陷下去,像一个搅拌咖啡的小勺。年轻的女孩就是爱斗嘴,有一天,女卫生员争论起谁的指甲凹得最厉害,最后决定用注射器针头往指甲坑里注水,一滴滴往下灌,水的滴数多而不流淌溢出者为胜。记得我荣登榜首。好像是贮藏了好多滴水吧,在指甲的中心凝聚得圆圆的,像一颗巨大的露珠。我在藏北高原当了十几年的兵,把自己最宝贵的青年时代留在了冰川与雪岭之间。我曾经背负武器、红十字箱、干粮、行军帐篷,徒步跋涉在无人区。也曾骑马涉过冰河,急驰在雪原,给藏族老乡送医送药。
(7)我曾在万古不化的寒冰上,铺一张雨布席地而眠。初次这样露营时,我想,醒来身体还不得泊在一片汪洋之中?我真是高估了人体的微薄热量。黎明,当我掀开雨布查看时,只见雪原依旧,连个人形的凹陷都没有。除了双膝像凝固般的疼痛,一切都很正常。攀越海拔6000多米的高山时,心脏仿佛在胸膛炸成碎片,要随着急遽的呼吸迸溅出嘴巴。仰望云雾缭绕的顶峰,俯视脚下深不可测的渊薮,只有17岁的我,第一次想到了死。
(8)1980年我转业到北京,结婚、生子,操持家务……一个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该干的事情,我都很认真地做了。贤妻良母好医生,这是人们众口一词的评价。对一个30岁的医生来说,你还需要什么?
(9)按说是不需要什么了,我应该安安静静地沿着命运已经勾勒的轨道,盘旋下去。但是,我虽然从小生活在北京,对北京的一草一木都无比熟悉。此次归来,我却不再是过去的那个我了,怀里那么多藏北的风雪,强烈地撞击着心脏。我对这个巨大的都市,感觉陌生。
(10)我到过这个国家最偏远最荒凉的地方,在横贯整个中国的旅行中,我知道了它的富饶与贫瘠。我在妖娆的霓虹灯中行走,身旁会突然显现白茫茫的雪原。在文明的喧哗与躁动之间,我倾听到遥远的西部有一座山在虎啸龙吟……
(11)我的父亲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而且在文学艺术方面有很好的天赋。只是由于他们那一代人所处的环境,使他戎马一生,始终未能从事文学。我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了期望,我决定一试。
(12)一个微茫的希望在远方磷火般地闪动。我想用我的笔,告诉世人一些风景和故事。
(13)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学完了大学中文系的所有课程,以毕业论文“优”的成绩结束了自学。我后来又读了文学专业的研究生,得到了硕士学位。告别医院的那一天,我心里好忧伤,有一种流离失所的凄凉……
(14)医生和作家都是与人为善的事业,可叹我在同一个时间内只可选择其一。
(15)我的父亲已经仙逝。他的眼睛在天上注视着我,更使我有一种无法逃遁的庄严感。
(16)为了西部那座美仑美奂的雪山,为了我的父母殷殷的期望,我将努力写作;直到我无法胜任这一神圣的工作时为止。
(摘自《当代青年(青春派)》,有删节)
作者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先后作出了哪些重要选择?请简要概括。
文中说:“此次归来,我却不再是过去的那个我了。”请你谈谈从军归来的“我”发生了什么变化?
文中划横线句子中为何说这个国家最偏远最荒凉的地方既“富饶”又“贫瘠”?
第2—7自然段作者主要运用了哪些手法来表现自然环境的恶劣以及藏北从军所经历的种种苦难的?请予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