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不少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中,常常有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或“另选人”当选的现象。然而,有关领导以所谓“不是大会主席团推荐的候选人”等为借口,拖着不予认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选举各级人大代表时,选民或代表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这“四个可以”的规定
①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②为选民或代表自主地表达自己的选举意志、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③说明依法享有选举权的公民叫选民
④表明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A.①③ | B.③④ | C.①② | D.①②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