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宪法第十一条:“联邦对于各邦赋税之征收与征收之种类,如认为必要时,得以立法手续,以章则规定其性质及征收方法,使得保持重要之社会利益及免除下列弊病……”。由此可基本判断德意志帝国是
A.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国家 | B.中央集权的国家 |
C.地方分权的国家 | D.赋税制度统一的国家 |
德意志帝国宪法第十一条:“联邦对于各邦赋税之征收与征收之种类,如认为必要时,得以立法手续,以章则规定其性质及征收方法,使得保持重要之社会利益及免除下列弊病……”。由此可基本判断德意志帝国是
A.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国家 | B.中央集权的国家 |
C.地方分权的国家 | D.赋税制度统一的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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