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自然法之父西塞罗说:“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
材料二 第五表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七表 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十二铜表法》
材料三 诸八议者(注:八议指亲、故、贤、能、功、责、勤、宾等),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注:一般死罪可降为流罪);流罪以下,减一等。
——《唐律疏议》
材料四 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
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全集》
请回答:
(1)材料一中,西塞罗揭示了法律的什么属性?罗马法对近代欧美法制建设产生了什么影响?
(2)比较材料二、三,指出《十二铜表法》与唐律的差异。
(3)材料四中孙中山法治思想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