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沙皇亚历山大二世曾说过:“我不愿农民过得优厚,但我要防止俄国暴动。我认为,我们把农民同土地割裂就会点燃俄国。”“假使要我签字连同土地一起解放农奴,我宁肯把手指砍掉。”
——《苏俄史》
材料二 “根据上述新法令,农奴在适当的时候将获得自由农村居民的一切权利。”“对自己全部土地仍保持所有权的地主,在农民向他履行规定的义务的条件下,让农民长期使用他们所居住的房屋,此外,为了保障农民的生活,并使他们能向政府履行义务起见,让他们长期使用法令中所规定的一定数量的土地及其他附属地。”“使用份地的农民必须因此向地主履行法令中所规定的义务。在这过渡状态下的农民称为暂时义务农。”
“不仅如此,农民还有权赎买他们所居住的房屋,并在获得地主同意后,购买分配给他们长期使用的土地和其它附属地作为私产。农民这样地获得一定数量的土地为私产后,因为赎买了土地,他们就摆脱了对地主的义务,而成为拥有私产的完全自由的农民。”
——节选自1861年“二一九法令”
请回答:
(1)材料一中,亚历山大二世心理上有何矛盾之处?
(2)依据材料二分析“暂时义务农”与“完全自由的农民”权利有何区别?材料二中对农奴法律地位变化的结论是否符合实际?为什么?
(3)有人说:“二一九法令”是俄国向近代化迈出的重要步骤,但它却使俄国无法全面进入近代社会状态。请结合史实谈谈你对此观点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