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题课 - 聚名师,上好课(www.youtike.com)
  首页 / 试题 / 高中历史 / 试题详细
  • 科目:历史
  • 题型:选择题
  • 难度:容易
  • 人气:568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  )

A.三权分立、分权制衡原则
B.自由平等、分权制衡、联邦制原则
C.民主、分权制衡原则
D.联邦制、民主集中制、自由平等原则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