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就是从许多同类的个别事物中,概括出一般原理或原则;演绎就是运用一般性原理、原则,推导出对新的个别事物的认识。归纳与演绎相结合,体现的唯物辩证法的哲理是
A.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 B.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
C.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 | D.两点论和重点论的有机统一 |
归纳就是从许多同类的个别事物中,概括出一般原理或原则;演绎就是运用一般性原理、原则,推导出对新的个别事物的认识。归纳与演绎相结合,体现的唯物辩证法的哲理是
A.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 B.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
C.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 | D.两点论和重点论的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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