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国会是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的总司令,他有权对于违犯合众国法律者颁赐缓刑和特赦。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合众国的司法权属於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材料二 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众议院依选举法所规定的条件,用普选方式选出……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七年,连选得连任。……总统有特赦权;大赦则只能依法律行之。总统统率武装部队。总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总统主持国家典礼;接受外国的公使和大使。……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指出美国和法国的分别是什么政体?
(2)根据材料,比较美国1787年宪法和法国宪法的主要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