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中的重要举措,然而自古以来,对它的批评声就一直存在。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昔之贫者举息之于豪民,今之贫者举息之于官”,“兼并之家不得乘新陈不接以邀倍息”,也可“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事趋势,而兼并不得乘其急”。
——转引自李超民《王安石变法与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新政》
材料二 苏辙认为: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则恐鞭箠(即“棰”,意:鞭打)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
——转引自汤江浩《王安石——勇进人生》
材料三 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春季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结果,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向官府贷款,先申请后审批,道道手续都要求人,交“好处费”。
——摘编自易中天《帝国的惆怅》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分析王安石实施青苗法的主观目的。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取得的实际效果。
(2)据材料二,概括回答苏辙反对青苗法的理由有哪些?其真实目的是什么?
(3)材料三中作者是怎样看待青苗法的?综合上述材料,你认为在制定改革措施时,应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