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 8 月 9 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哈(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的批复》,标志着新疆霍尔果斯口岸成为我国首个“关外”(边境之内、海关之外)离岸人民币金融业务试点区。这是我国西部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的又一重大举措。至此,中哈边境合作中心银行可直接到境外融资、发放贷款,中心内注册企业也可在境外直接融资,中心还可开展人民币与中亚国家货币挂牌、计价、兑换、结算业务。此举有利于
① 降低中哈贸易的成本,促进中哈贸易的发展
② 增进人民币的自由流通,加快其国际化
③ 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币购买力提高
④ 客观反映人民币的供求状况,更好满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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