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议会在这种情况下,变成了一座政党机器,多数党和政府休戚与共,相互依赖,这种依赖使政府变得强大,而反对党和议会整体的虚弱则制度化了……另一方面反对党在党派利益的驱动下,经常会出现不当反对的现象。在许多情况下,反对党的许多修改案的目的不是把法案变得更可接受,而是把政府变得难以接受。
——洪永珊《英国议会史话》
材料二 彼自立国以来,凡一国之赏罚、禁令,咸于民定其议,而后择人以守之。未有统领,先有国法。法也者,民心之公也。统领限年而易,殆如中国之命吏,虽有善者,终未尝以人变法。即不能据而不退,又不能举以自代。其举其退,一公之民。
——梁廷枬《海国四说·合省国说》(1846年)
材料三 1927年至1949年,这一阶段对监督权利规定的宪法和宪法性文件涉及到《太原约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和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在监督官吏的机构设置上,有广州国民政府的监察院和惩吏院、南京国民政府的监察院、行政法院。其时,国家赔偿制度开始起步,地方自治、冤狱赔偿运动对人民监督权利起到了推动作用,但南京国民政府的以党治国、一党专政窒息了监督权利的发展空间。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等对人民的监督权利予以保障。革命根据地建立了保障人民行使监督权利的机构,如江西瑞金苏维埃政府的控告局、抗日民主政权建立的专门监督机构人民监察通讯员制度。
——于洪生《权力监督——中国政治体制运行的调控机制》
(1)根据材料一,评价近代英国议会与政府的关系。
(2)根据材料二,概括梁廷枬眼中美国政府的主要特点。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比较近代国民政府与中共监督制度的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