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 仲 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根据文意,写出下列加点字词的意思。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2)不能称前时之闻( )
(3)泯然众人矣( ) (4)贤于材人远矣( )
下列句中加点词用法和意义相同的一组是 ( )。
A、并自为其名 愿为市鞍马 B、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其此之谓乎?
贤于材人远矣 则受于人者不至也 D、不能称前时之闻 仲永之通悟
将下面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⑴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⑵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方仲永这一故事的结局是什么?读完本文,你悟出什么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