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7月印发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其中,在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面(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方面,国务院要求2013年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并指导督促省级以下政府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方面,国务院都提出了具体的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运用政治常识“国家职能”和“国家机关”的有关知识分析说明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