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汉、刘维死刑。这是因为
A. | 他们实施了不道德、非正义的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
B. | 他们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 |
C. | 任何人实施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D. | 他们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并触犯我国刑法 |
2014年5月2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汉、刘维死刑。这是因为
A. | 他们实施了不道德、非正义的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
B. | 他们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 |
C. | 任何人实施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D. | 他们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并触犯我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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