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分为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前者由中央财政一次性划拨地方财政,纳入地方预算;后者根据地方项目建设和产业扶持需要,由中央各部门将资金拨付给需要扶持的地方和企业,往往难以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相关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整理而得。)
材料一 2013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用途 |
预算数 |
占比 |
节能环保 |
2007.57亿元 |
10.7%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581.69亿元 |
8.4% |
农林水事务 |
5406.7亿元 |
28.8% |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 |
3487.42亿元 |
18.6% |
住房保障 |
1859. 68亿元 |
9.9% |
教育 |
1189.61亿元 |
6.4% |
医疗卫生 |
858.92亿元 |
4.5% |
其他 |
2373.22亿元 |
12.6% |
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减少三分之一,将由2013年的220个减少到150个左右,今后还要进一步减少。
材料二 对于专项转移支付的监管,目前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显然不多,透明度也不高,而在管理部门内部,项目申请、审查把关等关键环节往往是少数人说了算,缺少内部监督机制,上级管理部门通过书面、报表的形式进行审查把关,缺少可操作性的监督措施。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立法层次较低,并没有将专项转移资金纳入地方预算,缺乏人大的监督,缺乏刚性责任追究机制。
(1)指出材料一表和图反映的经济信息。
(2)结合材料一,运用有关财政和经济发展主题主线的知识,分析设立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的原因。
(3)结合材料二,运用“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的知识为加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