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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目:历史
  • 题型:综合题
  • 难度: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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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 明治宪法,又名大日本帝国宪法,颁行于l889年,是日本的首部现代宪法。在明治维新时期获通过,是根据普鲁士模式建立出来的一套君主立宪制。在该宪法中,天皇是一位活跃的统治者并拥有相当的政治权力,但国家财政预算的批核权力却在国会手上。
现行的《日本国宪法》自1947年5月3日起实施。宪法订明“主权在民”,而天皇则为“日本国及人民团结的象征”。它规定,日本国实行以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总体的象征,无权参与国政;“永远放弃把利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日本国国家议会称国会,由众、参两院组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立法机关。众议院,定员480名,任期4年。国会可通过内阁不信任案,首相有权提前解散众议院重新选举。
——整理自《日本国宪法》
(1)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简要概括l947年日本昭和宪法与日本l889年宪法的不同。(4分)
(2)材料中的规定体现了日本现行宪法的哪些原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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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材料明治宪法,又名大日本帝国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