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利于防止专制和腐败,但其能否实现与制度设计、社会
环境密切相关。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古代监察制以专制王权为中枢;监察制以服膺皇权为最高原则;监察官为维护皇权而监察百官,是天子耳目之任等等。
——方兢《论中国古代监察制的不独立性》
材料二 换言之,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树立了“国民全体”作为“国家主权”拥有者的崇高地位……废除了绝对的不受任何限制的最高权力……是革命党人将权力关进牢笼的一次勇敢的、大胆的尝试。
——杨天石《帝制的终结》
材料四 在中国这样一个有两千多年帝制传统的国家里,国家最高权力的所有者从皇帝变成了总统,民众都不太适应。而国会的运作,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的分立制衡等西方话语,中国人也一直不是很清楚。
——张鸣《重说中国近代史》
请回答:
(1)秦朝在中央设置的“监察官”是什么?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建立监察制度的根本目的。
(2)根据材料二,指出唐代实行的是什么政治制度?该政治制度在权力运行机制方面有什么特点?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革命党人是如何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尝试“将权力关进牢笼”的?
(4)纵观上述材料,反思古代、近代的这些尝试,归纳要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应该从哪些方面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