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自然法为人神共有,人类既然是自然创造的,被赋予了正确的理性,也赋予了正确的法律”。“它不会在罗马立下一条规矩,在雅典定下另一条。它更不会今天立下一条规矩,明天另立一条。”“并非所有的法律都是好的、善的。判断一个法律的好与坏,或者说判断一个法律是否是真正的法律,并非看其是否是以元老院的决议抑或是以人民大会的决议形式通过的法律。”
——西塞罗《论共和国》
材料二 “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契约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它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
——《法国民法典》
材料三 追溯中国宪政史,往往要寻至清末立宪。1908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1912年3月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昙花一现的《临时约法》与其后接二连三的立宪丑剧和骗局,使得近代中国宪政的命运始终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苗连营《宪政文明体系里的“中国色彩”》
(1)根据材料一分析西塞罗阐述的自然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法国民法典》是如何体现自然法原则的。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宪政道路曲折发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