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将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三者有机统一;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集中在全和快;直至本次会议绘制出新的路线图,为“法治中国”作顶层设计,提出一个目标、5个体系、六大任务。
材料二:十八届四中全会选择“依法治国”作为突破口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必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1)中国共产党探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历程体现认识论的哪些道理?
(2)结合上述材料,运用系统优化的方法谈谈我国如何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