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1821年,英国在关于蒸汽机和火车头的法律中包含了关于防止污染的规定。
1847年,英国在关于自来水厂的供水法中对水的保护做出了规定。
1847年,英国通过了《都市改善法》。
1864年,美国制定《煤烟法》,1899年制定了《河流和港口法》和《废物法》,限制污染物的排放。
1876年,英国制定《河流污染防治法》。
19世纪的最后3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200多项森林保护的法案。并于1891年通过了《森林保护法》,授权总统可以把林地划定为国家公园或水资源保护区。
1913年,英国国会通过《煤烟防治法》。
1955年,美国通过了《大气污染控制援助法》。
1956年,英国制定《大气净化法》。
1957年,联邦德国通过了《联邦水利法》。
1960年,英国国会通过《噪声防治法》。
1960年,美国国会通过《多重利用持续产生法》。
196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自然保护区法》。
1965年,联邦德国通过了《空气净化措施法》和《建筑噪声控制法》。
1967年,日本制定了《公害对策基本法》。
196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环境政策法》。
1974年,英国制定了《污染控制法》。
——陈泉生《西方国家环境法的发展》 曲格平《中国与西方环境法的发展评述》编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西方国家环境立法产生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方国家环境立法的发展特点。在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对当今中国有何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