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清政府的宪政改革是真诚的,那种指责宪政改革不真诚和拖延的观点是缺乏根据、站不住脚的,只是代表了革命党人和一部分激进的立宪派人士的意见……作为一场“传统内的改革”,清政府所认可的宪政概念含有维护过去的传统和王朝统治的企图,这是显而易见的,对一个相信自己还有足够的权威“钦定”宪法和国会的王朝来说,维护自身权力的企图自然是其最本质的目的。
——梅恩伯格《中国立宪政府的出现1905——1908》
材料二 然而,当时中国立宪派士绅精荚们,为了仿效日本的“立宪”。却走到英国式的“民定立宪”模式上去了。这是一种分权化的、用宪法限制王朝政府权力的自下而上的立宪运动。清末激进立宪派士绅的逻辑是这样的:既然立宪可以致国家于富强之途,要立宪,就要学英国,因为英国自下而上的民定宪政,才是货真价实的立宪。
——萧功秦《中国百年现代化的六次政治选择》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清廷与立宪派在“立宪”问题上的分歧及实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1905年宪政运动骤然高涨的直接原因及清末宪政改革的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