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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目:语文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较难
  • 人气:326

阅读下文,完成下题(共20分)
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范稳
⑴我从小喜欢读书,但是这跟远大理想和父母督促等都毫无关系。我从小较真,比如老师鼓舞我们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会一直问,怎么定义中华?怎么定义崛起?读什么书?中华崛起和我读你说那些书有什么必然关系?还没等我问完,老师就不搭理我了。我父母很少读书,我爸关心大自然,特别是大自然里能吃的东西,他能叫出水里所有鱼的名字。二,我妈关心人类,特别是邻居亲戚之间,他了然方圆十里所有的男女八卦。即便是后来我写的小说出版了,再版了,得奖了,另几本小说也出版了,我父母都不看。我爸说,看不下去没劲,没写鱼;我妈说,保持一下对我残留不多的美好印象,再说,能写成啥样啊,不就是那点搂搂抱抱的屁事儿吗,还没写出花?
⑵我从小喜欢读书全是因为那时候没任何其他有意思的事可干。我们是最后一代需要主动“杀时间”的人类:没手机,没平板、没电脑,没电影、没游戏厅、没夜总会、没旱冰场、没保龄球。我又对体育没任何兴趣,上街打架又基本是被打,只剩下读书,于是读书。
⑶我记得有一次我试图进入一个图书馆,里面当班的被吓了一跳,以为我是来偷啥的坏孩子。我问,能借书吗?她说,不能。我问,能能进入书库随便看看吗?她说,不能。我问为什么,她说,你借书,怎么保证你一定能还?再说,不符合规定,你进书库,怎么能保证你能爱护图书不偷书,而且不撕掉几页拿走?再说,不符合规定。我问,那你是干什么的呢?她说,看着像你这样的人的。
⑷第一次体会到图书馆的美好是在北大。早点去,如果运气好,能有个靠窗的座儿。窗外是很多很高大的白杨树,是很大很绿的草地,是草地上弹吉他唱歌的男女,每个人的眼睛都是全世界最朦胧最忧伤的。七八页书看过,人一阵恍惚,掉进书里,周围的人消失,周围的墙消失,周围的窗户全部打开,周围的一切变软,从固体变成液体再变成空气,混沌在周围,不知今夕何夕。时间变得很浅,一个恍惚,又憋着不能不去撒尿了,一个恍惚,又饿的不得不去吃饭了,一个恍惚,日落月升,宿舍、图书馆要锁门熄灯了,一个恍惚,白杨树的叶子落光了,草地忽然黄了,
⑸16年前,我去美国读MBA(工商管理硕士)。16年后,我去美国休个长假。中间这十几年,事冗时仄,读书都在厕上、枕上、车上、飞机上,把包里的Kindle(电子阅读器)勉强算作图书馆。长假中,不设手机叫醒,在风铃声中自然醒来,忽然想到,可以再捡起多年前的爱好,再去泡泡你,图书馆。
⑹开车去距离住处最近的UCDavis(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据说是世界上农业科学最强的大学,靠近校园,有大片实验性农田和果园,但是没臭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不需要证件,不需要存包,没人盘问,我就大摇大摆的进了图书馆。我在地下一层的一个角落坐下,中庭泻下来的光猛,松树很老,草地很嫩。人很少,一切很静,人走路、人轻轻搬开凳子、人掏出钥匙、人挪挪屁股,都发出大的吓人的声音。坐下,吸口气,一鼻子纸张和油墨的味道。
⑺看书看到去一层上洗手间,我沿着宽大的楼梯往上走,往上看,明晃晃的阳光,一架架的纸书,每本纸书仿佛一个骨灰盒,每个骨灰盒里一个不死、不同、不吵的人类的灵魂,进进出出,自由自在,无始无终,一副人间天堂的样子,整个人便都好了。
(选自《时尚文摘》)
选文第⑶段记叙“我”第一次试图进图书馆的经历,在结构和内容上有何作用?
解释选文第⑷段中加点词的含义,并说说连用“一阵恍惚”、“一个恍惚”,反映出“我”当时怎样的状态?
说出选文第⑺段划线句的含义
结合本文内容,说说你赞同读电子书,还是读纸书,为什么?简要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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