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年,有学者指出,“领事裁判权发生于条约之中,欲去领事裁判权,必先改正条约……非先编订完全之法律,断不能达改正条约之望。”该学者强调( )
A.以法律途径修改不平等条约的重要性 |
B.依法治国是挽回利权的前提条件 |
C.领事裁判权的废除是主权恢复的标志 |
D.北洋军阀政府主张依法修订条约 |
1902年,有学者指出,“领事裁判权发生于条约之中,欲去领事裁判权,必先改正条约……非先编订完全之法律,断不能达改正条约之望。”该学者强调( )
A.以法律途径修改不平等条约的重要性 |
B.依法治国是挽回利权的前提条件 |
C.领事裁判权的废除是主权恢复的标志 |
D.北洋军阀政府主张依法修订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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