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年,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浙江省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浙江”提供有力保障。浙江省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大行政问责和督查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材料二:提高法治指数,建设法治经济,必须贯彻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经济理念。法治,让交易更顺畅,让“无形之手”更稳健,在公平竞争中,各种要素才会在利益驱动下竞相涌动、良性共赢;法治,让信用更扎实,过去在经济领域中出现的商业贿赂、欺诈,都为法治所不容;法治也瞄准政府,把“有形之手”全部纳入法治的框架,“无形之手”才有创造活力,才能“逼出”一个更好的市场经济。
(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的相关知识,简要分析政府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2)结合材料二,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分析提高法治指数对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