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吏治事关国家长治久安。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丞相,秦官,金印紫授,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太尉,秦官,金印紫授,掌武事……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授……掌图籍秘书……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摘自班固《汉书》卷一九《九官公卿表》
材料二 唐太宗把都督、刺史(负责监察各州主要官员和豪强地主及子弟不法行为的官员)的名字写在屏风上,并把他们的政绩也写在上面,以便考察任用。刺史由他亲自选拔,县令由五品以上的京城官员推荐,贞观年间(627—649),出现了一大批奉职守法的官吏。
——摘编自中学历史教材
材料三 明代《大明律》规定官吏贪赃枉法处分严重,官吏贪腐铜钱80贯以上处死。如果是执法御史贪腐,加重治罪。对贪赃枉法的官吏“永不叙用”。
——摘编自《朱元璋“重典治吏”与当代反腐败斗争》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秦朝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的长官的官职名称。御史大夫的职责是什么?
(2)据材料二,指出唐太宗考察任用地方官的主要依据。他亲自选拔刺史主要说明了什么?
(3)材料三反映了朱元璋整顿吏治的主要特点是什么?从材料一到材料三反映了我国古代吏治建设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对当前的反腐倡廉有何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