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君主制乃世间之最崇高者,国王不仅是上帝在尘世的代理,而且高居上帝的御座,甚而因上帝之名被尊为神……《圣经》里是把国君比作神,明确地把他们的权力与上帝的权力相提并论。国君正被比作一家之长。一位国王乃名副其实的“一国之主”,是其臣民的政治家长。……臣民在议会(不过是国王的首要议事机构和工具)里所恳请之法律,只能由国王在议会的建议下制定。国王制定日常法令,推行他认为合宜的法令,并非出自议会或哪个等级的建议,没有国王的权威参与其间,议会无权制定任何法律或法令。
——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对议会的演讲》 (1610年)
材料二
良好的政府必定有一以贯之,堪与一种哲学体系相媲美的观念。所有的举措必定是深思熟虑的,举凡财政、政治和军事,惟须朝向一个目标,即国家强盛,国势昌隆。如此一种体制只能源于一个人的头脑,此人非君主莫属。
君主是国家另一公仆。他有优厚之报酬,是为了维持职位之尊严,而且人们要求他为了国家的利益干练地工作,最起码要密切关注最重大的问题。
一个人如为其同等的人推许为杰出人才,这是希望他应该为他们服务。这些服务包括法律的维持,司法的严格执行……这个君主有责任重视农业,使商业和工业受到鼓励。他是一个应该时常警惕国家敌人行动的终身哨兵。
——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政治典范》(1752年)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詹姆斯一世演讲的主要目的。(6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腓特烈二世与詹姆斯一世观点的异同。(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