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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目:历史
  • 题型:选择题
  • 难度: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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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 (  )

A.三权分立、分权制衡原则
B.自由平等、分权制衡、联邦制原则
C.民主、分权制衡原则
D.联邦制、民主集中制、自由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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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