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一词,可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法家强调法令的统一性、稳定性,以及“当时而立法”、“法与时转”等思想,这和现代法理观十分接近;但认为应在君主权威下自上而下推行“法治”,则与当今法治有本质不同,其专制性使“法治”无法具有民主的内涵。
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适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体现人民意志,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科学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必将有力地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有力的保障。
结合材料,运用“文化与经济、政治”、“传统文化的继承”的有关知识,分析古今法治思想为什么既有本质不同,又有相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