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937年7月22日,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提出了东部工业西迁的构想。……8月11日,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成立。……9月下旬,新成立的军事委员会工厂调整委员会取代上海迁移监督委员会,全面负责沿海工矿业的内迁工作。27日,工矿调整委员会讨论确定了通过工厂迁移原则,将迁移工厂分为军需工厂和普通工厂两类,规定:“军需工厂系指国防上必需该厂之助,由政府令其迁移,……此等工厂之迁移得由政府按其个别情形酌予补助”, “普通工厂为指定军需工厂以外之工厂。凡愿迁移,呈经政府核准者,得予以免税、免验、减免运费、便利运输或征收地亩等之援助。惟因财政所限,不补助迁移费。”
由于战局发展,工矿内迁工作到1940年底基本完成。据行政院报告,经国民政府协助而内迁的厂矿共达448家,技术人员有12080人,机器材料70900吨。其中属于国防工业范围的厂家达60%以上。
——张海鹏《中国近代通史》
材料二 1937年后方只有工厂63家,1938年增至219家,1940年为571家,1941年达到1138家。……后方工业中属于重工业的工厂占工厂总数35%左右,以资本计约占50%左右,改变了战前轻工业优势的状况。在工业布局上,重庆是最大的工业中心,加之四川其他地区,占厂数的45%以上、资金的53%。其余工业分布于湘、桂、陕、甘、黔、滇等省的主要城市。这样就使战前工业布局严重不合理的状况有所改变。
——王桧林《中国现代史》
请回答:
(1)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工矿调整委员会通过工厂迁移原则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国民政府在沿海工矿企业西迁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沿海工矿企业西迁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