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即追踪网上人物的真实生活身份,公开其私人信息的网络行为。2013年12月3日晚,广东陆丰18岁女生琪琪跳入河中自杀身亡。前一天,她曾到一家服装店购物,店主怀疑她偷衣服,于是将视频截图发到微博上求“人肉”,众多网友纷纷参与“人肉搜索”。很快,琪琪的个人信息曝光,被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网上也是一片辱骂之声。 琪琪的父亲认为此举致使女儿自寻短见。琪琪的姐姐在微博上公开指责涉事服装店店主系“诬陷”,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的行为导致“一个花季少女无奈走上绝路”。目前当地警方已立案调查,涉事服装店店主已被刑事拘留。
在网络上,众多网友为逝者点亮了蜡烛,反思“人肉搜索”。一网友评论道:一路走好,相信天堂里不会有“人肉”。
网友“东风熟”则写道:以生命抗议人言可畏,这样的代价太大了!
网友“海陆丰怪谈”表示,“人肉搜索”可以惩恶扬善,也可以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干违背道德之事的工具,在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就“人肉”,很不负责任。
(1)发布截图,号召网友人肉“小偷”的店主被刑拘,对我们维权有何启示?
(2)结合网友“东风熟”的跟帖,请你从法律的角度对琪琪的行为作出评论。
(3)请分别从认识和不认识琪琪的角度,谈面对“人肉搜索”时应该怎么办?
(4)既要让“人肉搜索”发挥其惩恶扬善的作用,又要避免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干违背道德之事的工具,最好的办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