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这一天,全国40万所中小学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宪法的条文将一次又一次地被人们念及。某校也组织全校师生“读宪法 学宪法”活动。
以下是从宪法中截取的几条内容,请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学习任务。
【宪法第一章总纲】
第五条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1)从第五条和第六条内容看,它们分别涉及的是我们哪方面的生活?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是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这都涉及到哪些人格尊严权?试举一个方面侵权实例。
(3)结合第五十二条规定,请你评价发生在香港的“占中”事件。
<注:占中是香港极端反对派打着所谓的“真普选”旗号以图蒙骗社会和公众,通过违法“占领中环”瘫痪香港核心地区运作以要挟中央和特区政府,破坏香港的法治、稳定和秩序,进而达到破坏“一国两制”的目的。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职权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