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罗马帝国皇帝,为了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组建法典委员会,编纂法典,先后编成《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及《新法典》。法典中仍然承认奴隶制,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奴隶的地位,对财产、买卖、债务、契约关系等作了明确规定。这套法律文献统称为( )
A. |
《罗马民法大全》 |
B. |
《十二铜表法》 |
C. |
《汉谟拉比法典》 |
D. |
《拿破仑法典》 |
东罗马帝国皇帝,为了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组建法典委员会,编纂法典,先后编成《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及《新法典》。法典中仍然承认奴隶制,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奴隶的地位,对财产、买卖、债务、契约关系等作了明确规定。这套法律文献统称为( )
A. |
《罗马民法大全》 |
B. |
《十二铜表法》 |
C. |
《汉谟拉比法典》 |
D. |
《拿破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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