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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文后各题。
乡村的瓦
冯 杰
乡村的瓦大都呈蓝色,那种蓝不是天蓝也不是海蓝,是近似土蓝;我们乡下有个词说得准确--“瓦蓝”。这个词属于瓦的专利。
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
瓦更像是乡村房子披在身上的一面带羽的蓑衣,在苍茫乡村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雨的清气里漂浮。若在雨日来临时刻,瓦会更显出自己独到的神韵与魅力。雨来了,那一颗颗大雨珠子,落在片片房屋的羽毛上,胆子大的会跳起,多情的会悄悄滋润到瓦缝;最后才开始从这面蓑衣上滑落,从屋脊上,再过渡到屋檐。浩浩荡荡穿越雨瓦的通道,下去,回归大地,从而完成一方方瓦存在的全部意义。
瓦有对称之美,任何人看到乡村的瓦,都会想到一个成语,叫“鳞次栉比”,如观黄河的鱼鳞与母亲的梳篦。瓦在骨子里是集体主义者,它们总是紧紧地扣着,肩并肩,再冻再冷也不松手。在冬天它们能感到彼此的体温,像肌肤相亲的爱人,贴得密不透风,正团结在月亮缓缓上升的乡村里。
当瓦还没有走上屋顶,生命里的“籍贯”一栏早就填上了,是两个粗拙的字,叫“乡村”,像一个孩子或者老人用颤巍巍的笔所写。是的,瓦更是一种对乡村的坚守。在瓦的记忆里,所有的飞鸟都是浪子与过客,都是浮云与苍狗。
籍贯属于乡村的瓦有一天走进城市,它晕头转向,无所事事,毫无用途。城市里的幻影夜色与镭射霓虹拒绝它。有一片瓦迷路了。它被开往城市里的一辆大卡车用来垫上面的器物,最后被拉向城市,当它完成自己的使命时又被远远地抛弃在公路边。城市人就爱过河拆桥,瓦看看身上“籍贯”一栏,早已被风的手擦模糊了。
瓦上的风景只有一种,那就是“瓦松”,我们那里叫“蓝瓦精”。这称呼多气派啊!那些一棵棵站在瓦上的小小生灵,因为听风观雨的缘故,已经一位位聪明成精了。且慢,它们还是“乡间郎中”呢。乡村药谱如是说:瓦松,又名天蓬草、瓦莲草、向天草,清热解毒。我小时候得过恶性疟疾,久不见愈,姥姥就从旧屋顶上采到几棵瓦松,炖汁连服,止住了。
小时候我常在梦里想到,那些瓦松站在我外祖母的屋脊上,跷着脚丫,在我不知不觉的夜半时刻,正一颗颗摘星呢。那一柄北斗七星的长勺低低地垂落下来,一如在汲瓦松上一颗颗透清的露珠。终于,一不小心,有两颗最大的掉下来,缓缓地,落在我的眼角。
当我的灵魂有一天回归大地,就请瓦在上面扣上小小的一方,有你瓦的余温,还有你瓦的纹络。这一方故乡的小房子,泥与水组合的小房子,草气上飘摇的小房子,你罩着我。像谁夜半耳语:
“睡吧,孩子。这叫归乡。”
文中说:“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请解释这句话的含意。
作者从“乡村的瓦”中感受到了什么?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文章是从哪些方面写“瓦松”的?作者为什么要写“瓦松”?
文中第六段写到:“有一片瓦迷路了。”为什么“瓦”会“迷路”?作者这样写有什么意义?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邻居吴老先生 叶圣陶
一天早晨,太阳很好,可没见同院的邻居吴老先生出来,像往常一样晒他的手提皮箱。一打听知道他病倒了。说是病其实不大贴切,胸口有些闷,就懒得起来。他那儿子任夫先生,一个公务员,对我解释道:“只为昨天表兄来了,随随便便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呢?”
“家父问他家乡情形怎么样,他说秩序还不错,地方上跟日本人处得很好,日本人常常说,你们这儿的人是最出色的中国人。就是这么一句话。”
“他老先生听了怎么说?”
“他听了闭上眼睛皱着眉,不说什么。半晌才看定了我,‘我决意做迁川第一世祖了’,他说。最出色的中国人,日本人口里评定的,咱们不能跟他们一伙儿住。我是老了,无所谓,四川也好,就住四川吧。往后有人问你贵处哪儿,你就说鄙籍四川。千万不要把家乡的名儿说出来,打这会子起,我对家乡的名儿感到羞惭,我不好意思再说我是某地方人。”他老人家说了这么些话,到夜就没有吃晚饭。”
“他老先生原是最巴望回去的,听说成渝铁路又将动工他高兴,听说盟国在计划发展民航事业他高兴,今儿胜利等不到明儿动身似的。”
“你看他见着太阳总不忘晒他的手提皮箱,只怕动身日子一到,为了晒皮箱耽搁。”
“他老先生真的就横了心,不想回去了吗?”
“我想也不过说说罢了。昨天他说了,我当然顺着他,说做四川人也好。到那一天把日本人赶了出去,我们还不是钻头觅缝想办法,最好挤上头一班下水船?我们为什么不回去?你想,人家是动也没动一动,死守在本乡本土,当顺民,当小汉奸,到了那个时候,你们哪儿还说得嘴响?我们可完全不一样,我们是吃尽辛苦,跑了几千里路,跟着政府内迁来的,我们是义民——谁说的,一下子想不起来了。总之没有错,我们是义民。地方上什么事啊务的,还不该由我们来承担?就是说两句公众话,我们当然也特别有力量,我们为什么不回去?”
我虽然跟他们吴氏父子一样,家乡还在沦陷中,自己是寄寓在四川,可没有想到将来回去可以享受特殊权益,像任夫先生说的。我想这个想头有些妙,一时说不下去,只见任夫先生嫌他的身材不够高似的,狠狠地挺了一挺。
两天过去,吴老先生好了,可是从此以后,太阳虽好,再没见他晒他的手提皮箱。廊沿前种着两盆石斛,以前几乎见我一回说一回,石斛这东西滋阴,清内热,煎汤喝是最妙的饮料,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带着走,哪怕多花些脚力,川石斛,在下江是太名贵了,这些话,现在也不再说了。
他改变了不出门的习惯,正月初七游草堂寺,春二、三月青羊宫赶花会,四月初八望江楼看放生,有什么应景的名目他都要去看看。回来就气吁吁的躺在廊下那张竹榻上,见着我或是他儿子,往往说:“成都确也不错,成都确也不错。”有时还加上说:“只是菜吃不惯,吃了足足六个年头还没有惯,样样要加上些花椒面和辣子,还有葱蒜,简直是跟舌头鼻子为难。”
门前有挑着树苗卖的,随便讲价讲成了,他老先生买了两株橘树苗。他叫他儿子种在院子里,他在一旁相度,两株该距离多少远将来才可以各自发展。种停当了,他坐下来,自言自语道:“开花,总得七八年,结果,总得十来年吧。不过没关系,反正有人闻它的香味,吃它的橘子,就是了。”
从橘子谈到了四川的果子。他说除了橘子、广柑、苹果、龙眼以外,其他都不好吃,尤其是枇杷,一层厚皮包着颗核儿,单单忘了长肉。他说他们家里有两株大枇杷树,每年结上五六担,红毛白沙,个儿有核桃大,甜得胜过冰糖,冰糖没有它那股鲜味。他说现在是采枇杷的时令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朝我说:“叶先生,古人说到处为家,你看是不是有些道理?”
“人不比树木,树木生根在地里,移动不得,人 当然可以到哪儿住哪儿。”我迎合着老先生的意思。
“你看,这儿四川这么多的人,打听他们的祖先,都是旁的地方来的。他们来了,住下了,一样在这儿成立了家室,长养了子孙。”老先生说。
任夫先生朝我看看,同时擦掉他掌心的土。
吴老先生低下头,喃喃地念着不知道哪儿来的文句:“其俗柔靡,人轻节义。”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因为从家乡来的表兄随便的一句话,吴老先生气得大病了一场,并由此对家乡的地名感到羞惭,表示再也不说回家乡的事儿。
B.作品前半部分借助“我”与任夫先生的对话,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和起因,并巧妙地体现了吴老先生的思想认识和心理活动。
C.吴老先生融入当地生活,决意“做迁川第一世祖”,他的儿子任夫先生虽不赞同这决定,但一直不明确表态,说明他儿子很孝顺。
D.作品注重用细节表现人物心理,吴老先生买橘树苗叫儿子种在院子里,表现出吴老先生从巴望回家乡到要以成都为家的变化。

E.作品通过人物的言行、心理及环境描写,形象描绘出抗战时期的社会众生相,表明作者对底层人民既同情又批判的态度。
(2)作品开头写吴老先生“晒他的手提皮箱”,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作品中的吴老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4)作品为什么以吴老先生喃喃念着文句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先 父(刘亮程 )
①我比年少时更需要一个父亲,他住在我隔壁,夜里我听他打呼噜,很费劲的喘气。看他躬腰推门进来,一脸皱纹,眼皮耷拉,张开剩下两颗牙齿的嘴,对我说一句话。我们在一张餐桌上吃饭,他坐上席,我在他旁边,看着他颤巍巍伸出一只青筋暴露的手,已经抓不住什么,又抖抖地勉力去抓住。听他咳嗽,大口喘气――这就是数年之后的我自己。一个父亲,把全部的老年展示给儿子。一如我把整个童年、青年带回到他眼前。
②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成人。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趟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40岁时该做什么,50岁、60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
③可是,我没有这样一个老父亲。
④我活得比你还老的时候,身心的一部分仍旧是一个孩子。我叫你爹,叫你父亲,你再不答应。我叫你爹的那部分永远地长不大了。
⑤多少年后,我活到你死亡的年龄:37岁。我想,我能过去这一年,就比你都老了。作为一个女儿的父亲,我会活得更老。那时想起年纪轻轻就离去的你,就像怀想一个早夭的儿子。你给我童年,我自己走向青年、中年。
⑥我的女儿只看见过你的坟墓。我清明带着她上坟,让她跪在你的墓前磕头,叫你爷爷。你这个没福气的人,没有活到她张口叫你爷爷的年龄。如果你能够,在那个几乎活不下去的年月,想到多少年后,会有一个孙女伏在耳边轻声叫你爷爷,亲你胡子拉碴的脸,或许你会为此活下去。但你没有。
⑦我需要一个父亲,在我成年之后,把我最初的那段人生讲给我。就像你需要一个儿子,当你死后,我还在世间传播你的种子。你把我的童年全带走了,连一点影子都没留下。
⑧我只知道有过一个父亲。在我前头,隐约走过这样一个人。
我的有一脚踩在他的脚印上,隔着厚厚的尘土。我的有一声追上他的声。我吸的有一口气,是他呼出的。
(10)你去世后我所有的童年之梦全破灭了。剩下的只是生存。
(11)到了40岁,我对年岁突然没有了感觉。路被尘土蒙蔽。我不知道40岁以后的下一年我是多大。我的父亲没有把那时的人生活给我看。他藏起我的老年,让我时刻回到童年。在那里,他的儿女永远都记得他收工回来的那些黄昏,晚饭的香味飘在院子。我们记住的饭菜全是那时的味道。我一生都在找寻那个傍晚那顿饭的味道。我已忘了是什么饭,那股香气飘散在空气里,一家人围坐在桌旁,等父亲的影子伸进院子,等他带回一身尘土,在院门外拍打。 多少年后,他早不在人世,我们还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他。我们叫他父亲,声音传不过去;盛好饭,碗递不过去。
(12)你死去后我的一部分也在死去。你离开的那个早晨我也永远的离开了,留在世上的那个我究竟是谁。
(13)我将在黑暗中孤独的走下去,没有你引路。40岁以后的寂寞人生,衰老已经开始,我不知道自己在年老腰疼时,怎样在深夜独自忍受,又在白天若无其事,一样干活说话。在老得没牙时,喝不喜欢的稀粥,把一块肉含在口中,慢慢的嗍。我身体迟早会老到这一天。到那时,我会怎样面对自己的衰老。父亲,你是我的骨肉亲人,你的每一丝疼痛我都能感知。衰老是一个缓慢到来的过程,也许我会像接受自己长个子、生胡须一样,接受脱发、骨质增生,以及衰老带来的各种病痛。
(14)但是,你忍受过的病痛我一定能坦然忍受。我小时候,有大哥,有母亲和奶奶,引领我长大。也有我单独寂寞的成长。我更需要你教会我怎样衰老和死亡。
(15)父亲,我如今多想听你说一些道理,哪怕是老掉牙的,我会毕恭毕敬倾听,频频点头。你不会给我更新的东西。我需要那些新东西吗?父亲,我渴求的仅仅是你说过千遍的老话。我需要的仅仅是能够坐在你身旁,听你呼吸,看你抽烟的样子,吸一口,深咽下去,再缓缓吐出。我现在都想不起你是否抽烟,我想你时完全记不起你的样子。不知道你长着怎样一双眼睛,蓄着多长的头发和胡须,你的个子多高,坐着和走路是怎样的架式。还有你的声音,我听了八年,都没记住。我在生活中失去你,又在记忆中把你丢掉。
(16)现在,我在你没活过的年龄,给你说出这些。我说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你在听。我也在听,父亲。
作者为什么说“我比年少时更需要一个父亲”?
文章第一段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理解文中划线句的含义。
(1)我的有一脚踩在他的脚印上,隔着厚厚的尘土。
(2)他藏起我的老年,让我时刻回到童年。
本文在写父亲时,叙述人称上有什么特点? 试分析其好处。
本文最后两段写到“我”失去了父亲,又说“我”和父亲依然在相互倾听,生活中也有类似的现象,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何不临风听虫鸣
查干
①自古,临风听虫鸣是一件雅事,也是一种享受。它比交响乐更具实感,更具韵味。临风,使虫之多音部美声传得更远,更入心入肺,甚或灵魂。假如遇有夏日午后,且有野性的、带有草木香味的微风款款地吹来,那感觉更为美妙。所谓临风听虫鸣,是也。
②一个人,如果忽略了临风听虫鸣这一情趣,那一定是莫大的人生遗憾。尤其在情趣横生的梦幻童年。若能拥有一方葳蕤山水,一个人的童年就充满了梦幻般的听觉享受。那是因为,拥有了万千昆虫家族所发出的,生动而美妙的自然之声。
③我童年的家乡,就曾经拥有过这样的美丽山水。每当夏尾秋首之时,昆虫世界便就活跃起来,它们的鸣声铺天盖地,盖过了风声,盖过了谷涛和麦浪。仿佛个个都是善于抒情的种子,胸中积有太多的情致与绵思,不来它一个倾泻万里,就觉得憋闷似的。
④然而,这种悠悠然陶陶然的鸣叫,仅仅是为情而生的吗?不尽然。每当夏秋交接之时,恰好也是庄稼灌浆之时。这时,无论火红的高粱、金黄的稻谷、银白的荞麦花,都由童年将要转入青年壮年这个成熟的季节了。由此可以猜测,那些虫鸣,或许正是为之而生发的。童年的我,就清晰地感觉到,每当虫鸣起伏跌宕之时,高粱和苞谷就咯吱咯吱地拔着节地往上长。仿佛,虫鸣就是一只只情爱之手,轻轻地柔柔地,拽着它们在长个儿。这或许是,自然界里的一种君子协定呢,万物之相合过程。
⑤我相信,昆虫与庄稼、树木花草,一定是相扶相拽、互为依存的。因为它们是不可分割的芳邻。越是野性十足的地方,越如斯。我童年的家乡,便是一方充满野性的土地。因为那时,水绿山青,草木繁茂,野花遍地生香,如梦亦如幻,让人陶陶然熏熏然。还有一片片生命可依的湿地,似一张张健硕的肺叶,展开在那里,让万千生物赖以呼吸,延续生命,传宗接代。家乡的虫鸣,月白风清之时尤盛。那是一种空空的、脆脆的、泉流般的美韵合声。犹如摇篮曲,抚慰你的灵智,渐次趋于宁静如水的状态。
⑥有关虫鸣的这种感受,古人比我们深刻许多。前几日翻阅古籍,见有关虫鸣的记载,最早始于《诗经》,其中就有:“季夏之月,蟋蟀居壁”或“处暑蛩鸣”之说。所言蟋蟀,是鸣虫,也叫蛐蛐儿。其声短促而凄切,闻之令人生悲。也有人凭借虫鸣去抒发情怀的。如,虞世南的《蝉》一首:“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诗人借此吐露心声:立身品格高洁的人,不需要某种外在的凭借,自己就能够声名远播,被世人认可。而唐朝诗人杨万里,则借助虫鸣,去状写一种生活中的小细节,写得十分生动真切。他在《夏夜追凉》一诗中写到:“夜热依然午热同,开门小立月明中。竹深树密虫鸣处,时有微凉不是风。”可见,聆听虫鸣早已是我们古人的一种习惯,并与情感世界相连。虫鸣唧唧兮自古至今,不但使凡尘中的人得以耳聪,更使人心静如苔。
⑦聆听虫鸣,是属于农业文明的产物。现代人,大多没有这个福分了。仅仅农药的出现,就使万千昆虫趋于绝迹。如今,面对太过吵闹、太过浮夸的人类世界,连大山大水都捂起了耳朵,何言小小昆虫耳?如今,想去聆听虫鸣,非是一件容易的事,甚至是一种奢求了。
⑧前些年,我曾应邀前去京郊云蒙山里的鬼谷子山寨小住了10天。那里,草木繁生、潭瀑横空、山泉缭绕于幽深谷底。又恰逢仲夏之时,聆听虫鸣,就有了一次难得的机会。
⑨当久违了的虫鸣阵阵掠耳时,我喜不自禁,像是回到了童年时代。甚至跟随飞动中的蚂蚱,听着它们的啪啪之声,跑动起来,竟忘记了自己是白发之人。有蝉在山楂树高枝空空地鸣叫,声声入耳,让人血脉安静。而藏于草丛中的昆虫合唱队,一拨儿接一拨儿地出来亮相,其情切切其势也夺人,使人间琴瑟顿时黯然。
使万千昆虫家族得以生存,安然繁衍,躲过了现代文明的侵害和骚扰,是这方山野的功德所在。我们当记之。茅舍外,月明山静夜气渐趋浓重,正可临风聆听虫鸣耳。夜,微寒。竖起衣领,走,听虫去!
(选自2013年09月1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请根据文章内容解释第④段中的加点词“君子协定”的含义。
第⑤段中对家乡景致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第⑨段是用什么方法来描写虫鸣的?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
请结合上下文分析第⑩段画线句所包含的情感。
文章多次写到“虫鸣”,请联系全文,探究其艺术效果。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西溪的晴雨
郁达夫
西北风未起,蟹也不曾肥,我原晓得芦花总还没有白,前两星期,源宁来看了西湖,说他倒觉得有点失望,因为湖光山色,太整齐,太小巧,不够味儿。他开来的一张节目上,原有西溪的一项;恰巧第二天又下了微雨,秋原和我就主张微雨里下西溪,好教源宁去尝一尝这西湖近旁的野趣。
天色是阴阴漠漠的一层,湿风吹来,有点儿冷,也有点儿香,香的是野草花的气息。车过方井旁边,自然又下车来,去看了一下那座天主圣教修士们的古墓。从墓门望进去,只是黑沉沉,冷冰冰的一个大洞,什么也看不见,鼻子里却闻吸到了一种霉灰的阴气。
把鼻子掀了两掀,耸了一耸肩膀,大家都说,可惜忘记带了电筒,但在下意识里,自然也有一种恐怖、不安和畏缩的心意,在那里作恶,直到了花坞的溪旁,走进窗明几净的静莲庵堂去坐下,喝了两碗清茶,这一些鬼胎,方才洗涤了个空空脱脱。
游西溪,本来是以松木场下船,带了酒盒行厨,慢慢儿地向西摇去为正宗。像我们那么高坐了汽车,飞鸣而过古荡、东岳,一个钟头要走百来里路的旅客,终于是难度的俗物。但是俗物也有俗益。你若坐在汽车座里,引颈而向西向北一望,直到湖州,只见一派空明,遥盖在淡绿成阴的斜平海上;这中间不见水,不见山,当然也不见人,只是渺渺茫茫,青青绿绿,远无岸,近亦无田园村落的一个大斜坡,过秦亭山后,一直到留下为止的那一条沿山大道上的景色,好处就在这里,尤其是当微雨朦胧,江南草长的春或秋的半中间。
从留下下船,回环曲折,一路向西向北,只在芦花浅水里打圈圈;圆桥茅舍,桑树蓼花,是本地的风光,还不足道;最古怪的,是剩在背后的一带湖上的青山,不知不觉,忽而又会得移上你的面前来,和你点一点头,又匆匆的别了。
摇船的少女,也总好算是西溪的一景;一个站在船尾把摇橹,一个坐在船头上使桨,身体一伸一俯,一往一来,和橹声的咿呀,水波的起落,凑合成一大又圆又曲的进行软调;游人到此,自然会想起瘦西湖边,竹西歌吹的闲情,而源宁昨天在漪园月下老人祠里求得的那枝灵签,仿佛是完全的应了,签诗的语文,是《庸风•桑中》章末后的三句,叫做“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此后便到了交芦庵,上了弹指楼,因为是在雨里,带水拖泥,终于也感不到什么的大趣,但这一天向晚回来,在湖滨酒楼上放谈之下,源宁却一本正经地说:‘今天的西溪,却比昨日的西湖,要好三倍。”
前天星期假日,日暖风和,并且在报上也曾看到了芦花怒放的消息;午后日斜,老龙夫妇,又来约去西溪,去的时候,太晚了一点,所以只在秋雪庵的弹指楼上,葫磨了半日之半。一片斜阳,反照在芦花浅渚的高头,花也并未怒放,树叶也不曾凋落,原不见秋,更不见雪,只是一味的晴明浩荡,飘飘然,浑浑然,洞贯了我们的肠腑。老僧无相,烧了面,泡了茶,更送来了酒,末后还拿出了纸和墨,我们看看日影下的北高峰,看看庵旁边的芦花荡,就问无相,花要几时才能全白?老僧操着缓慢的楚国口音,微笑着说:“总要到阴历十月的中间;若有月亮,更为出色。”说后,还提出了一个交换的条件,要我们到那时候,再去一玩,他当预备些精馔相待,聊当作润笔,可是今天的字,却非写不可。老龙写了“一剑横飞破六合,万家憔悴哭三吴”的十四个字,我也附和着抄了一副不知在哪里见过的联语:“春梦有时来枕畔,夕阳依旧上帘钩。”
喝得酒醉醺醺,走下楼来,小河里起了晚烟,船中间满载了黑暗,龙妇又逸兴遄飞,不知上那里去摸出了一枝洞箫来吹着。“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倒真有点像是七月既望,和东坡在赤壁的夜游。
(1)、下列关于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在《西溪的晴雨》中,记叙了赏游西溪的两次经历:一次在雨中,一次是晴日。雨中游西溪,以“微雨”为背景,通过自己的路上所闻,车里所见和船中所感,展现了西溪独特的野趣。
B.文章开篇谈到西湖“太整齐,太小巧,不够味”,引出雨中游览西溪的记叙,同时也表现了作者审美情趣是倾向曲折、博大和朦胧的。
C.参观古墓,闻吸到的是“霉灰的阴气”,给人以“恐怖、不安和畏缩的心意”,这段的描写与后文雨中游西溪形成对比,引出了后文感受到的野趣。
D.在文章后半部分,作者运用了与雨中游西溪相同的笔法,描写了晴日游西溪的经历。

E.作者在文章收笔处,描述龙妇吹洞箫像东坡夜游赤壁。二者的相似在于洞箫声的幽咽和文人墨客寄情山水的雅趣。
(2)、文章开头说“好叫源宁去尝一尝这西湖近旁的野趣”。请概括作者微雨里游西溪,感受到哪些“野趣”。
(3)、作者在表现雨中游西溪的野趣时,大量写景状物,运用了多种手法,请从动静结合、拟人、比喻中任选两种,结合文章进行分析。
(4)、有人说,本文记叙的两次赏游,无论是雨中,还是晴日,都让读者在感受美的同时,体会到了悠然的诗情。你是否同意这一观点,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由。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文学类文本阅读
我的世界下雪了
迟子建
我之所以喜欢回到故乡,就是因为在这里,我的眼睛、心灵与双足都有理想的漫步之处。从我的居室到达我所描述的风景点,只需三五分钟。我通常选择黄昏的时候去散步。去的时候是由北向南,或走堤坝,或沿着河岸行走。比之堤坝,我更喜欢沿着河岸漫步,我喜欢河水中那漫卷的夕照。夕阳最美的落脚点,就是河面了。进了水中的夕阳比夕阳本身还要辉煌。当然,水中还有山峦和河柳的投影。让人觉得水面就是一幅画,点染着画面的,有夕阳、树木、云朵和微风。我爱看这样的画面,所以如果没有微风相助,水面波澜不兴的话,我会弯腰捡起几颗鹅卵石,投向河面,这时水中的画就会骤然发生改变,我会坐在河滩上,安安静静地看上一刻。
②无论冬夏,如果月色撩人,我会关掉卧室的灯,将窗帘拉开,躺在床上赏月。月光透过窗棂漫进屋子,将床照得泛出暖融融的白光,沐浴着月光的我就有在云中漫步的曼妙的感觉。在刚刚过去的中秋节里,我就是躺在床上赏月的。那天浓云密布,白天的时候,先是落了一些冷冷的雨,午后开始,初冬的第一场小雪悄然降临了。看着雪花如蝴蝶一样在空中飞舞,我以为晚上的月亮一定是不得见了。然而到了七时许,月亮忽然在东方的云层中露出几道亮光,似乎在为它午夜的隆重出场做着昭示。八点多,云层薄了,在云中滚来滚去的月亮会在刹那间一露真容。九点多,由西南而飞向东北方向的庞大云层就像百万大军一样越过银河,绝大部分消失了踪影,月亮完满地现身了。也许是经过了白天雨与雪的洗礼,它明净清澈极了。我躺在床上,看着它,沐浴着它那丝绸一样的光芒,感觉好时光在轻轻敲着我的额头,心里有一种极其温存和幸福的感觉。午夜时分,云彩全然不见了,走到中天的明月就像掉入了一池湖水中,那天空竟比白日的晴空看上去还要碧蓝。这样一轮经历了风雨和霜雪的中秋月,实在是难得一遇。看过了这样一轮月亮,那个夜晚的梦中就都是光明了。
③我还记得2002年正月初二的那一天,我和爱人应邀到城西的弟弟家去吃饭,我们没有乘车从城里走,而是上了堤坝,绕着小城趟行而去。那天下着雪,落雪的天气通常是比较温暖的,好像雪花用它柔弱的身体抵挡了寒流。堤坝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只有我们俩,手挽着手,踏着雪无言地走着。山峦在雪中看上去模模糊糊的,而堤坝下的河流,也已隐遁了踪迹,被厚厚的冰雪覆盖了。河岸的柳树和青杨,在飞雪中看上去影影绰绰的,天与地显得是如此的苍茫,又如此的亲切。走着走着,我忽然落下了眼泪,明明知道过年落泪是不吉祥的,可我不能自持,那种无与伦比的美好滋生了我的伤感情绪。三个月后,爱人别我而去,那年的冬天再回到故乡时,走在白雪茫茫的堤坝上的,就只是我一人了。那时我恍然明白,那天我为何会流泪,因为天与地都在暗示我,那美好的情感将别你而去,你将被这亘古的苍凉永远环绕着!
④所幸青山和流水仍在,河柳与青杨仍在,明月也仍在,我的目光和心灵都有可栖息的地方,我的笔也有最动情的触点。 
⑤几天前的一个夜晚,我做了一个有关大雪的梦。我独自来到了一个白雪纷飞的地方,到处是房屋,但道路上一个行人也看不见。有的只是空中漫卷的雪花。雪花拍打我的脸,那么的凉爽,那么的滋润,那么的亲切。梦醒之时,窗外正是沉沉暗夜,我回忆起一年之中,不论什么季节,我都要做关于雪花的梦,哪怕窗外是一派鸟语花香。看来环绕着我的,注定是一个清凉而又忧伤、浪漫而又寒冷的世界。我心有所动,迫切地想在白纸上写下一行字。我伸手去开床头的灯,没有打亮它,想必夜晚时停电了;我便打开手机,借着它微弱的光亮,抓过一支笔,在一张打字纸上把那句最能表达我思想和情感的话写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床上,继续我的梦。
⑥那句话是:我的世界下雪了。
⑦是的,我的世界下雪了……
(有删节)
(1)下列对这篇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全篇叙写了有关故乡的山水风情和生活片断,字里行间表现了对故土和亲人的无限眷念之情,情感热烈奔放,感人至深。
B.第①段描写故乡淳朴清新、赏心悦目的自然风光,表达了作者对家乡、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也让我们感受到作家敞开的胸怀和清澈的灵魂。
C.第⑤段写了自己的梦境,并指出“不论什么季节,我都要做关于雪花的梦”,是因为作者从小就对雪花有一种特殊的的喜爱,这表现了作者深深的乡恋情结。
D.第⑤段“看来环绕我的,注定是一个清凉而又忧伤、浪漫而又寒冷的世界",既是作家对生活的深叹,也是作家对生命的自省。

E.结尾用反复的修辞手法,既照应了题目,突出了主题,又显得情韵深厚,言有尽而意无穷。
(2)从全文看,文章首句有什么作用?并具体说说作者为什么喜欢回到故乡?,
(3)本文的语言有什么特点?试结合第②段和第③段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这篇文章流露出作者的消极和悲观情绪,你的看法如何?请结合全文内容进行探究。(8分,不少于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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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浙江的感兴
我很想追怀自己在浙江的童年,却只记起了一些片段:随着母亲去一个庙里看初期的电影,去曹娥江头看潮水,随着小舅舅到河埠头石桥边的馆子里吃馄饨,那样好吃的馄饨,后来似乎再也没有吃过。如此等等,连不起来,而且越来越模糊了。
于是我怀疑自己是否配称浙江人。
这一次到杭州,住在西湖旁边,又有幸去了绍兴,看到鲁迅故居,还在咸亨酒店里喝了加饭酒,并且站在门外吃了一串油豆腐,上面涂了厚厚一层辣酱,吃着吃着,心里感到不管配不配,我是喜欢这乡土的。
这里主要的色泽是黑与白。黑的瓦顶,白的粉墙,冲洗得发白的石板路,连木柱子也是黑的,谨严、素净,然而空间是庞大的,人有足够的地方可以移动,物件也是厚实可靠的,像那间大大的厨房里的那口大大的腌菜缸,在朴质的生活里有温厚的人情,正如那三味书屋里,既有严厉老师的戒方,又有那顽皮学童的小小乐园,而门前的石板路下则是潺潺的流水。
水是浙江的灵秀所在,是音乐,是想象力。
在鲁迅的艺术素描里不是也有这样的黑泥、白石和绿水的配合么?多么朴质,又弥漫着多大的温情!你看他用笔何等经济,总是短短几句话就勾画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处境,而同时他又总是把这处境放在一片抒情的气氛之内。他是最严格的,又是最温情的,这就使得他最平常的叙述也带有余音。富有感染力——他的闰土成了我们一切人记忆中的童年好友,他的乌篷船成为我们每个人梦里的航船,他的忧郁、愤怒和向往也成为几代读者难以排遣的感情。
看着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家多一点了解了。
回到杭州,又是另一番景色,1981年我第一次来,忙于游览名胜,但也抽时间陪一位老友去追寻他年少时代的踪迹,走了一个旧的市区。像是有一家过去很有名的布鞋店,那里依然卖着素净而又雅致的黑面白底的舒服鞋。接着进入一家咸肉店,面前是一条长长的洗得白白的木柜台,上面摆着十几块干干净净的咸肉,随你挑选。这铺子的旧式建筑有高高的屋顶,店堂里空空荡荡的,没有现代肉店那种血淋淋的屠场味道,人们从容选肉,大刀切下去,一段醇厚的咸肉香随之而起。
这次重来,我很想再出去看看那些犹有南宋遗风的街道和店铺,却始终不得空儿,只在汽车里匆匆看了一下中心区的主要街道。在我游历过的城市里,我总觉得杭州是最富于中国人情味的,即使车站旁边的闹市也闹而不乱,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却不拥挤,同时有一些老铺子老字号还以传统的礼貌待客。
杭州难分市区与郊外。环湖的大道既是闹市,又因西湖在旁而似乎把红尘洗涤了。任何风尘仆仆的远来人也是一见湖光山色而顿时感到清爽。
在阳光下,西湖是明媚的,但更多的时候显得清幽。这次因为就住在湖岸上,朝朝夕夕散步湖畔,总是把湖的各种面容看了一个真切。清晨薄雾下,黄昏夕照里,湖的表情是不同的,沉沉夜色下则只见远岸的灯火荡漾在黑黑的湖水里。千变万化,没有太浓太艳的时候,而是素抹淡妆,以天然而不是人工胜。
在湖岸散步的时候,抬起头来,看到了环湖的群山在天边耸起,也是淡淡的几抹青色。然而它们都引人遐想,给了西湖以厚度和重量。没有人能把西湖看得轻飘飘的,它是有性格的,从而我也看到了浙江的另一面:水固然使它灵秀,山却给于它骨气。
(取材于王佐良的同名散文)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饮食在作者关于故乡的感兴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源于作者无法追怀的童年。
B.作者书写的是对故乡的追忆和游历,感物寄兴,表达了对浙江性格的体悟。
C.作者插叙初次游览杭州的经过,揭示了这座城市日常生活中的传统特征。
D.“水”既是浙江灵秀风景的精髓,也是本文组织结构展开叙述的核心线索。

E.文章勾勒出一幅融汇了自然山水、风土人情、历史传承等因素的江南图景。
文中说:“看看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多一点了解了。”结合原文,回答下面问题。
①作者从鲁迅的故乡环境中看出了哪些特色?
②作者对鲁迅又多了那些了解?
作者从湖光山色中感受到西湖哪些特点?
有评论者曾用“一切景语皆情语”来概括本文带给读者的艺术感受,请谈谈你对“一切景语皆情语”的理解,并结合本文进行具体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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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的邻居吴冠中
阎纲
①九旬高龄的吴老,和我同住京南方庄小区古园一区,塔楼南北毗邻。老人喜欢方庄,说这里有人气。旁边就是体育公园,我常在公园遇到他们老两口,他搀扶着她,缓缓地,一步一步。
②第一次见吴老,我问他:“记得吗?我们报纸曾编发过你的专版,有你一帧正在写生的大幅照片和年轻时在凡尔赛宫的一张……”吴老抢着说:“记得。”我说:“大标题很醒目——《鲁迅是我的人格老师》!你注重绘画和文学的沟通,使人更理解你的绘画,也更理解你的散文。”
③先前见过他在路边小摊上理发,后来在理发店也和他擦肩而过。这个“福云理发店”,四人座,优惠老人,只收五元。我去理发时,老板娘总会提到吴老,他是那里的老顾客。
④邻居都知道这个很不起眼的小老头是个大画家,却不知道他的作品被拍卖过成百上千次。万贯家产吧?却“穷”得布衣素食。老头倔,价值几百万、几千万的传世名画一捐就是百多幅,消费却极端平民化。当理发店的老板娘得知这个老头的画卖到十多亿人民币的时候,她惊呆了,知道老人来小店理发绝非省钱图便宜。我问过吴老:“有消息称,你的一幅画又拍了四千多万元,创下新的纪录……”他不动声色,然后说了句:“这都与我无关。”
⑤吴老脑勤而心静,不大愿意接待访客,大家知趣,尽量不去打扰他。一次,约好去他家说事,踏进家门后我大吃一惊。他的住房同我家的一样大小,都是一百零八平米,没有装修,依旧是洋灰地、木制的窗框窗格子,一应的原生态,书房之小,堪称斗室,哎呀,太委屈一个大画家了,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他的画作就是从这间普普通通的住房走出,进入国际画廊。
他和相濡以沫的她又从公园的林间小道缓缓走来,不认识的人都把他们当作退休多年的老职工。她三次患脑血栓,严重失忆。他伴着她,寸步不离,肩并肩搀扶着,平和而亲昵。我遇上他,总是聊上几句,她也总是和我的小孙儿说几句话。
⑦吴老以前常在楼下买天津煎饼,近年来,他不吃了。那个卖煎饼的安徽妇女对我说:“老头想吃,可就是咬不动了。”还说:“老头人好,没有一点架子。有一年,他送我一本挂历,说上面有他的画。”她还看见他亲自抱着字画从她身边走过,问他怎么自己抱着,他说抱得动的,没关系,马路边等车去。
⑧令人吃惊的是这么一次,吴老一大清早同夫人坐在楼下草坪边的洋灰台上,打开包儿,取出精致的印章,有好几枚,磨呀磨,老两口一起磨。卖煎饼的妇女走过去问他:“你这是做什么?”他说:“把我的名字磨掉。”“这么好的东西你磨它……”他说:“不画了,用不着了,谁也别想拿去乱盖。”
⑨多么珍贵的印章啊!为了防范赝品行世,吴冠中釜底抽薪。
一天,又邂逅他和她。她飘着白发,扶着手杖,我的孙儿大声地喊:“奶奶好!”她无言地笑。《他和她》里正好写道:“她走在公园里,不相识的孩子们都亲热地叫她奶奶,一声奶奶,呈现出一个灿烂人生。”我便说:“吴老呀,你写的散文,特别是《他和她》,空谷足音。当下散文,写暮年亲情,无出其右者。”他摇头。我又说:“开篇普普通通的五个字‘她成了婴儿’就打动人心。”他微微一笑。
(11)多次接触之后,我对吴老的文学观略有所悟,就是特别注重用文字表现感情内涵。吴老说:“我本不想学丹青,一心想学鲁迅,这是我一生的心愿。固然,形象能够表现内涵,但文字表现得更生动,以文字抒难抒之情,是艺术的灵魂。愈到晚年,我愈感到技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涵,是数千年千姿百态的坎坷生命,是令子孙后代肃然起敬的民族壮景。”
(12)他丰满而瘦小,平易而固执,誉满全球却像个苦行僧。人们觉得怪异,其实,不难理解。他“一心想学鲁迅”,称鲁迅是自己的“精神的父亲”。回顾他坎坷的人生经历,读读他最满意的那幅油画《野草》,凝视鲁迅枕卧在杂花野草上瘦削却坚韧的头颅,这一切也许会变得很容易理解。
品味第④段中加点的“不动声色”一词,简析其妙处。
                                                                                        
结合全文,概述吴冠中作为一名艺术家其主要的艺术主张。
                                                                                        
                                                                                        
文章写的是吴冠中,为什么在第③④段和第⑦段花了不少笔墨写理发店老板娘和卖煎饼的妇女?
                                                                                        
                                                                                         
本文标题中“我的邻居”四个字耐人寻味,请简析其妙处。
                                                                                        
                                                                                        
文中三处画线句子都是在写“我”遇到吴冠中搀扶他妻子一起走路的情形,分别是什么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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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孤  寂
简媜
(1)驾车的车夫与随行的汉子,留在山脚村落里,不愿上山。他们早就听说秋冬之交,这山是飓风的天下,当地人管它叫“食人风”,吃人不吐骨头的。
(2)旅路中,遇着他们,随兴做了伴。我本是意随路走,不确定走上哪儿畅怀、寄情,往往五天四夜露宿在外,不见一个人一只牲口,只见忽隐忽明的泥草路上偶有辙痕,有的是今岁的,有的约莫前朝了。他们算是半个游民,本乡欠粮,年岁不好时,千里迢迢到异乡讨活儿做,卖点营生,看看一年将罄,开始往回走。他们的身上仍有一条红尘丝线,系得紧紧的,总要带点银两、时兴吃食,回老家过年。不管那条红丝在风吹雨打中染了多少悲哀故事,他们每到秋冬之交,就会被丝线牵引,回老家去团圆,一切吃苦都为了团圆。
(3)这地方离他们二人的本乡还有段路,算是最后一驿了。奇风异俗也是他们说给我的,那鬼风到底多凌厉,他们没亲身体验过,传说这么讲,他们这么信,所以,虽然翻过这山是最轻省的路,他们死也不走,甘愿在平野上绕个大圈,回山后的家。我看他们脸上齐布那种死也不干的神情时,心里头是艳羡与敬重的,一个人死也不干某件事时,往往代表内心里有一个比他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人藏着,他得为那人活得毫发不伤,他得去跟他(她)团圆。
(4)他们暂时留在村里歇歇牲口,恢复脚力。我与他们订了约,若回得来,两天一夜后自会找上他们,若过了期限没见到人,不用等了,尽管揣着干粮赶路去,把我那份吃了。这地方枫林甚老,千年百代没人动它,吃了秋霜,一片红海。造化真是弄人,美的都是不能吃的,难怪村童少妇都土瘦。造化也戏人,美景总是布局在险崖上,仿佛绝美里头蕴涵一道千古不改的宿命,必须以身相殉。
(5)大江南北半遭,酷雪、暴雨、烫沙都在衣上了,倒是没尝过鬼风扼喉的滋味。我一条命飘泊在外,既无乡可归,也无饭说团圆,早是个活着的孤魂野鬼,行到此处,既然鬼风中有红枫,我焉有不去会会的道理。村子人听说我要上山,或掩柴扉避听,或呵小儿不让他们听下文,仿佛我是个邪物。
(6)歇一宿,寅时独自上山,他二人仍呼噜着。这时令,开天较迟,眼前身后皆是浓雾,到了山腰,回身已摸不清村落在哪儿了。看来,这雾是锁人肉眼的,故意弄瞎对凡尘世间的依赖,要人孤零零地一无所靠,回复七窍未凿的混沌,才把绝美盛到眼前。
(7)风,果然愈来愈厉,起先如游魂,后来露出了厉鬼本性。这山不算高拔,没人来动,乔木各自据土为霸,仰不见云天了,倒像一百零八条英雄好汉齐聚梁山泊,群龙无首,全凭鬼风作主。根性强悍的,不服风的旨令,发动六军出征,半空中厮杀甚烈;道行浅的,破立、倒塌、含冤九泉之貌。
(8)自此上山,寸步难移;肉胎比不上一棵树坚强,风势乱窜,凄厉刺耳,若我此时松开抓住莽草的手,必定腾空,如一片落叶。
(9)人在山川天象的怒吼中,是爬行的、沉默的,连呐喊的意念都灭了。人在世间的破碎中,却常尖声呐喊。可见人对世间终究有一份预先的信任,也认为可以信任,所以遭难时的呐喊,乃在呼唤那份信任,控诉那份信任,希冀世间不要抛弃他。而在自然的暴怒里,人自知与野兽、林树、岩石无异,故噤声。呐喊乃为了给另一个人听,期望获救,既然众人皆与林、石无异,喊也是空喊。在狂怒的天象中,一头僵冷的兽、一块裂岩、一具英年壮汉的尸首,与一片枯叶有什么不同呢?——有什么不同呢?
(10)魔风稍歇,我快步转上,往另一座峰前进。风似乎回复游魂,不像适才欲将我五马分尸;虽然仍有扯发裂衫之虑,因为历了前者,反而觉得此时是微风拂脸了;人常觉得自己所遭逢的是最悲哀的,因为他还没见识那更悲哀的。
(11)我把自己绑在一棵千年大树上,暂时与它合体,待转身,面向山间空谷,奋力张眼。满空红潮,人世有多少生灵,这儿便有多少霜枫,自成空中海域,在风的魔掌中,滚涛,怒舞。忽而如群龙飞天,又如六宫粉黛,一起飘袂嬉游。美,才是真正的帝王;天、地不过是左右大将军。在我之前,谁殉于此?在我之后,谁将埋骨于此?独自面对绝美,才明白,不是鬼风食人,是绝美叫人刎颈。
(12)而像我一样,又拎着肉体凡胎回到世间的,便注定接受绝美诅咒,永远被孤寂缠身了。美,才是内心最严重的相思病。
(13)每当行过春阳高照的市集,或客店不眠的雨夜,或雪季的火盆旁,孤寂总叫我偷偷抹泪,仿佛我是唯一背叛红潮的那片霜叶。
文章为什么在开始部分写“驾车的车夫与随行的汉子”?
                                                                
                                                                
                                                                
理解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1)美,才是真正的帝王;天、地不过是左右大将军。
                                                                
(2)孤寂总叫我偷偷抹泪,仿佛我是唯一背叛红潮的那片霜叶。
                                                                
简要分析第(7)段写景文字在文中的作用。
                                                                
                                                                
文章题为“孤寂”,全文是从哪些方面表现“孤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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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篱笆青青
宋长征
篱笆青青,来自乡村的深处,青绿着,蜿蜒着,像一条绿色的丝带,拴住乡村的暖,拴住庄户人的脚步,拴住千里万里之外游子的心。你见过山的险峻,见过海的宽广,却不一定就见过一围小小的篱笆,纤细,温柔,一如母亲慈爱的眼神。等你走得近了,等你放下手中的行囊,你禁不住要停下来,在这小小的篱笆旁,借着篱笆青青的思绪,想起了远方的亲人。
一丛篱笆,可能是一段小小的竹林。青青的叶子,细细的竹节,繁密或稀疏的枝条,透过去,能看见鸡的逡巡,鸭的悠闲,或许还有一条狗戒备的眼神。忽而,篱笆深处闪过一张朴实的面孔,和蔼的女主人会用浓浓的方言问你:渴了,还是累了,要歇歇脚?庄户人家的日子散乱,不过水是甜甜的。没错,甜津津,凉丝丝,你不要介意隔着竹篱递过来的青瓷大碗,井里汲取的凉水混着竹的清新沁人心脾。
竹篱内外,陌生也变得如此温馨。
一丛篱笆可能是一棵棵紧密相连的花椒树。尖尖的针刺均匀分布在相互交错的枝丫间,不挡风,不挡雨,却可以忠实守护好自家的小院。院子里的枣树挂满了果儿,红的青的真好看,馋煞了几个调皮的乡下小子,他们围着花椒树篱笆转了好几圈儿,就是没找到一个可以下手的地方。这些,树篱都看见了,只是不想说,但等八月十五的当口,卸枣果儿,主人自会提了满满一篮子,东家西家,左邻右舍,哪个乡下的捣蛋鬼都能咀嚼上甜丝丝脆生生的大红枣。
花椒树上已然挂满了一嘟噜一嘟噜的小花椒,红红的,秋风里飘着麻酥酥的香味儿。
一丛篱笆可能是一串长长的豆角丝瓜架。父亲随便插了一圈小木棍,母亲在春天撒上种子。单等着春风吹,单等着夏雨下,长长的木篱笆上开满了花。有吊瓜花,有丝瓜花,有紫红如梅朵的梅豆花。要不人说乡下的母亲辛苦呢——见缝插针地打扮了一下,就给小小的农家小院牵来一篱笆美丽的花。蜜蜂嗡嗡飞,蝴蝶对对舞,偶尔也有一只小虫子躲在花篱的深处,弹起柔柔的丝弦。
繁花锦簇的木篱笆是母性乡村优雅的蕾丝花边,掩映间,羞怯不语。
红红的朝阳升起来了,一声鸡啼唱破了黎明,一刹那乡村沐浴在七彩云霞下,鸟儿们在篱笆上唱起了情歌,歌声婉转,流淌着多情的音符。我自散发着谷物香醇的梦里醒来,绕着青青的篱笆看了又看,像读一首诗,像欣赏一幅画,像听一曲古典的乡情乡韵。每片叶子都是清新的,每朵花都飘散着清香。就连晶莹的露珠,一旦亲近上青青的篱笆,也会久久舍不得离去。它快乐地从高处滑落,落在低处的叶面上,又调皮地跌落在篱笆下青青的草丛里;又或许被几只早起的蚂蚁匆匆抢了去,分享着自然母亲赐予的芳醇。
花墙,当我想起这个词来,青青的篱笆把我包围在幸福的记忆中央。我知道,乡村是贫穷的,但乡村又是那样的质朴。每一个村庄有每一个村庄的气息,每一个村庄都会有几条青青柔柔的篱笆墙。春天,你推开料峭的春寒,跟墙角的爬山虎较着劲儿,和田野里的庄稼打个赌——一定要把乡村打扮成如花的女儿。秋天,你怎能拒绝篱笆上面青青红红的果实,长长的丝瓜,爬一路结一路,点缀其间;紫红的梅豆,站在最高处,像一面面飘扬在风中的旗帜。母亲呢,正忙着招呼路过篱笆门的大娘婶子:“多摘点,多摘点,你看这篱笆要压塌了呢!”
平原的乡下,不见山不见水,唯独随处可见青青的篱笆。土墙呢,嫌太厚,嫌太重,让人感觉不到一丝轻松;砖墙呢,嫌太高,嫌太冷,有点不近人情;只有篱笆墙的影子,青青细细柔柔长长,像过也过不完的青葱岁月。我从乡下走来,深深懂得篱笆墙的弱德之美:不与人争辩,也不自惭形秽,只要心中永驻春天,生命的青绿会一直蔓延。
轻轻的,当我的眼神再次抚摸青青的篱笆,刚好暮色渐浓。一弯新月升起在村庄的上空,皎洁的月光洒在屋檐上,流泻在安静的庭院中,穿过岁月那围青青的篱笆,投影在我安静的思绪里。这一生,是不是我也会拥有自己的篱墙,一丛青青的竹,或一排密密的小树,抑或一条开满春天的花墙,清与浊,真与假,善与恶,都不会轻易逾越。
我只愿与一面清寂的篱笆,与乡村相守到老。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描写的几种篱笆各有特点。竹林篱笆或繁密或稀疏,温馨清新;花椒树篱笆枝丫交错,香味麻酥酥;木篱笆繁花锦簇,优雅羞怯。
B.文章开篇点题,作者借着篱笆青青的思绪,想起了远方的亲人,由此揭示了全文的主旨,即表达了对乡村、对亲人的怀念和敬佩之情。
C.在第⑦段中,作者运用了拟人和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繁花掩映的木篱笆给母性乡村带来的优雅感与含蓄美。
D.作者以土墙的厚重、砖墙的高大冷漠衬托篱笆墙,突出了篱笆墙的青细柔长和温情等特点,抒发了作者对篱笆墙的喜爱之情。

E.作品的结尾出乎意料,似乎不在情理之中。那个篱笆与乡村相守到老,暗示我们不能破坏乡村,而要让篱笆阻隔喧嚣,守护乡村。
(2)作者在文章的第①段中运用了第二人称手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文章为什么以“篱笆青青”为题?
(4)请赏读文章最后三段,探究其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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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翡翠莲雾
林清玄
①外祖母家最后的一棵莲雾树,因为院子前面拓宽道路,被工程队砍除了,听说要砍的时候,树上还结满了莲雾。看到哥哥的来信,虽然我没有亲眼见到那棵莲雾树倒下,脑中却浮起一幅图像——莲雾树应声倒下,满地青色的莲雾在阳光下乱滚。
②从我有记忆开始,外祖母家前就是一个大的果园,种满荔枝、柿子、龙眼、枣子、莲雾等水果,因此暑假的时候,我们最爱住在外祖母家,每天都在果园中追逐嬉戏,爬到树上去摘水果。外祖母逝世很多年了,每次想起她来,自己就仿佛置身在那个果园中,又回到外祖母的怀抱。
③记忆中的果园所盛产的水果,和现在的水果比较起来是完全不同的,因为都是“土种”,大部分是长得细小而有酸味的。柿子比不上现在的肥软多汁,荔枝修长带些酸味,龙眼是小而肉薄,枣子长得还没有现在一半大,一点也比不上现在市场上经过改良的品种。
④只有十几株莲雾树是我印象最深的。树上结出的莲雾全是翠绿颜色,果实瘦瘦的,形状有一点像翡翠雕成的铃铛。但那种绿色是淡的,就着阳光,给人透明的感觉。这种土生土长的莲雾汁水虽少,嚼起来坚实香脆,别有风味。
⑤那十几株绿色莲雾树长得格外粗壮高大,柿子、荔枝树都比不上它,它大到小孩子可以躺在枝桠的杈上睡午觉。一串串累累的果实藏在树叶中,有时因颜色相同而难以发现。
⑥不知道绿色的莲雾何时在市场上消失,现在的莲雾都是淡红色的品种,肥胖多汁,但不管用什么方法吃它,总觉得好像是水做成的,少了莲雾应该有的气味,尤其是雨季生长的红莲雾几乎是淡而无味的。每次看到红莲雾,我都想起一串串的绿色铃铛,还有在莲雾树上午睡的一段记忆。
⑦由于舅舅们并不是赖着那个果园维生,多年来,一直让它任意生长,收成的时候总会送一些给我们家,有时表兄弟上台北,也会带一袋来给我。因此尽管时空流转,我和果园好像还维持着一种情感的牵系,那种感情是难以表白的,它无可置疑地见证我们一些成长的痕迹。
⑧又一年,因为乡道的开辟,莲雾树几乎被砍光了,只留下最靠屋子的一株。外祖母的果园原本是没有路的,后来为探收方便,在两排莲雾树间开了一条脚踏车可以走的路,不久之后,摩托车来了,路又开宽一些,最后汽车来了,两排莲雾首先遭殃,现在单向的汽车道也不足了,最后一株莲雾因而不保。
⑨听说要砍那株莲雾树,方圆几里的人都跑去参观,因为它是附近仅存长绿色果实的莲雾,它的树龄五十几年,也是附近最老的果树了。砍倒一棵莲雾树在道路拓宽时是微不足道的,对我而言,却如同砍除了心中的一片果园。我知道,再也不能吃到那棵树结成的莲雾了。
⑩我的表兄弟,近年来因为纷纷离乡而星散了,家园已不复昔日规模,家前的果园自然日益缩小,现在剩下的,只是几株零散的荔枝、柿子了。
⑪最后一株莲雾树的砍除不只是情伤,也让我想起品种改良的一些问题。现在市场上的所有水果无不是经过品种的改良,我幼年的时候是如何也不能想象现在竟有那么大的荔枝、龙眼、枣子的,然而这些新的品种,有时候味道真是不如从前,翡翠莲雾是最好的例子。
⑫有一回我在市场上买到几条土生的小萝卜,高兴得不得了,因为那些打过荷尔蒙、施过大量农药与肥料,收成时还经过漂白的大萝卜,只是好看罢了,哪里有小萝卜结实呢,可惜我们生长的是一个快速膨胀的时代连水果青菜都不能避免膨胀,结果是,品种不断改良,田园风味逐渐丧失,有许多最适合台湾气候和环境的品种也因而灭绝,这是值得担忧的现象。
⑬外祖母手植的莲雾树不在了,我只好把它种在心中,在这个转变的时代,任何事物只有放在心中最保险。我把它种在心灵果园的一角,这样我可以随时采摘,并且时刻记得,在这片土地上曾生长过绿如翡翠的莲雾,是别的品种不能取代的。
翡翠莲雾有哪些特点?
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虽然我没有亲眼见到那棵莲雾树倒下,脑中却浮起一幅图像——莲雾树应声倒下,满地青色的莲雾在阳光下乱滚。
请分析⑪、⑫两段在文中的作用。
结合全文,探究作者在文中流露的思想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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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方阳光
(1)四合房是一种闭锁式的建筑,四面房屋的门窗都朝着天井。从外面看,厚墙高檐密不通风。我是在这样关防严密的“碉堡”里出生的。这“碉堡”用青砖砌成,黑瓦盖顶,灰砖铺地,墙壁、窗棂、门板,没有一点儿鲜艳的颜色。即使天气晴朗,室内的角落里也黯淡阴冷。
(2)四合房的主房,门窗向南。中午的阳光越过南房,倾泻下来,泼在主房的墙上。开在这面墙上的窗子,用一层棉纸糊得严丝合缝,阳光只能从房门伸进来,照门框的形状,在方砖上画出一片长方形。这是一片光明温暖的租界,像一块发亮的地毯。
(3)然后,一只用麦秆编成的坐墩,摆在阳光里。一双矜持的小脚,走进阳光,脚边出现了她的针线筐;一只狸猫,跳上她的膝盖。然后,一个男孩蹲在膝前,玩弄针线筐里的古铜顶针。这就是我和我的母亲。
(4)如果有人问母亲:你最喜欢什么?她的答复,八成是冬季晴天这门内的一方阳光。我清楚记得一股暖流缓缓充进我的棉衣,我的毛孔张开,承受热絮的轻烫。血液把这种快乐传遍内脏,最后在脸颊上留下红润。
(5)在那一方阳光里,我持一本《三国演义》或《精忠说岳》,念给母亲听。渐渐地,我发现,母亲的兴趣仿佛并不在乎重温那些早已熟知的故事。每逢故事告一段落,我替母亲把绣线穿进针孔,让她的眼晴休息一下。大概是暖流作怪,母亲嚷着:“我的头皮好痒!”我就攀着她的肩膀,向刀的发根里找虱子,找白头发。
(6)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冬天,母亲也总要抱怨她的脚痛。
(7)她的脚是冻伤的。做媳妇的时候,住在阴暗的南房里,整年劳作。寒凛凛的水汽,从地下冒上来,首先侵害她的脚,使之永远冰冷。冬天乍到,她的脚面和脚跟立即有了反应:看得见的,是肌肉变色、浮肿;看不见的,是隐隐刺骨的疼痛。
(8)分了家,有了自己的主房,可是年年脚痛依然。在那一方阳光里,母亲是侧坐的,她为了让一半阳光给我,把自己的半个身子放在阴影里。左足的伤害没有复原,右足受到的摧残反而加重了。母亲不时皱起眉头,咬一咬牙。尽管只是身体轻轻地震动,不论我在做什么,那猫睡得多甜,我们都能感觉出来。
(9)“妈,我把你的座位搬到另一边来好不好?让右脚也多晒一点太阳。“我站起来,推她的肩。母亲低头含笑,摇摇头。
(10)座位终于搬到对面去了。狸猫受了惊,跳到院子里去。母亲连声呼唤,我去捉它,连我自己也没有回到母亲身边。
(11)以后,母亲一旦坐定,就再也不肯移动。
(12)母亲在那一方阳光里,说过许多梦。
(13)母亲说,她在梦中抱着我,一双赤足埋在几寸厚的碎琉璃碴儿里面,无法举步。四野空空旷旷,一望无边都是碎琉璃,碎片最薄最锋利的地方有一层青光,纯钢打造的刀尖才有那种锋芒。梦中的我躺在母亲怀里,光着身体睡得很熟。母亲独立苍茫,汗流满面,觉得我的身体愈来愈重,渐似下坠……想到这里,她的心立即先被琉璃碎片刺穿了。某种疼痛由小腿向上蔓延,直到两肩、两臂……
(14)就在近乎绝望的时候,母亲身旁突然出现一小块明亮干净的土地,像一方阳光那么大,平平坦坦,正好可以安置一个婴儿。母亲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我轻轻放下。谁知道我着地以后,地面忽然倾斜,我安身的地方像是一个又陡又长的滑梯,没有尽头。我飞似的滑下去,转眼间变成一个小黑点。
(15)在难以测度的危急中,母亲大叫。醒来之后,略觉安慰的倒不是我好好地睡在房子里,而是事后记起我在滑行中突然长大,还遥遥向她挥手。
(16)于是,她有了混合着骄傲的哀愁。她放下针线,把我搂在怀里:“如果你长大了,如果你到很远的地方去,不能回家,你会不会想念我?”
(17)当时,我唯一的远行经验是到外婆家。外婆家很好玩,每一次都在父母逼迫下不情愿地回来。母亲梦中滑行的景象引人入胜,我立即想到滑冰,急于换一双鞋去找那个冰封了的池塘。
(18)跃跃欲试的儿子,正设法挣脱他的母亲。
(19)母亲放开手凝视我:“只要你争气,成器,即使在外面忘了我,我也不怪你。”
(1)文章首段写了四合房怎样的特点?从全文来看,首段文字有何作用?
(2)母亲对“我”讲了一个梦,这个梦包含了母亲对“我”的哪些情感?
(3)本文中母爱的表现有哪些?联系全文,分条简要概括。
(4)文章以“一方阳光”为标题有什么好处?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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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粮食
学群
人和人见面,会问上一句:吃饭了吗?后来人们认为这样的问法很土,多半不这样问了,可是在乡下,那些种粮食的人,依旧这样问着,种粮食的人知道,他们问的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一桩事,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事情。
阳光在泥地上扎根生长,那便是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植物动物,用不同的方式获取阳光,最后又把它们身上的阳光传递给我们。它们就是我们的粮食。人类的一切,无不根植于粮食之中。无处不在的粮食,恰恰又是最容易被忽略被蔑视被糟蹋甚至被篡改的东西。
农业时代,就是将一些植物和动物生长直到走向餐桌的过程完整地置于人的面前,让人参与其中。一粒稻谷,从发芽到分蘖抽穗,到最后长成谷粒,那是天和地还有人一同来到一株稻秧上的结果。为了这,你需要一块合适的土地,需要将人与畜的劳作连同肥料一起加入泥土,还需要一份阳光一份雨水。稻子长成了,鸟会飞过来啄走一些,还有一些,会从人的收获中悄悄溜走,逃进泥土的怀抱。这样一粒经历了艰辛曲折甚至是传奇一生的稻子,当它来到餐桌上时,人怎么会随随便便对待呢?农夫和他们的妻儿都相信,糟蹋粮食会遭电打雷劈。
养一头猪是一个家庭屋顶下的大事件。一个“家”字早就说出了一头猪在家庭中的地位。一家人就像对待命根子一样对待它,喂它养它,为它搔痒,为它梳理毛发,清除上头的虱子。当年,我的爷爷奶奶就这样在家里养猪。
猪养大养肥了,整个村子都知道。一头猪大了,就得送往肉食站,就像男儿大了就得出门,女儿大了就得出嫁一样。送猪的头天晚上,奶奶特意往猪潲里多放了些红薯皮和糠,爷爷奶奶一齐过去,看着它吃,看它吃得那样开心,两位老人都有些于心不忍:它不知道这是它的最后晚餐。
送猪用的独轮车已经备好,奶奶特意在上头垫了一只麻袋,这是她能够为她的猪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独轮车转动起来,一路上的坎坷,全都通过那只上了辐条的木轮来到猪身上,在它腹部和肥膘上颤动、晃荡。猪跟着颠簸一路哼哼唧唧,起伏大叫得也响,叫得响肥膘也荡得汹涌一些。那不是一般的肥膘,那是春荒时的粮食,一家人的命根,路的一端传来奶奶的呼唤:
“猪娃子耶,回来哟!”
像是招魂,又像在呼喊着粮食。
大机器时代,人与食物,生命与他的源头被切断,来到人们面前的,只剩下大米、面粉和肉食,甚至连这些都不是,只是米饭、面包和精美的菜肴,或者干脆是一包包袋装的食品。一头接一头的猪或牛,被倒挂在流水线上,就那么嗞的一下,顷刻被一分为二,分别流向两边的生产线,被切割被包装,成为食品流向市场。轰鸣的机器对食物对生命不再怀有敬意,只有喧腾与暴力,再加上冷血与不可一世的狂妄,机器颠覆了粮食,也在颠覆吃粮的人和吃本身。吃饭成了工作,成了闲暇,成了友谊,成为角力场,成为我们的出发点和目的地。
化肥和激素应运而生,改写了季节,改写了雨水,改写了大地和太阳的行期,改写了生命的密码,通往食物的路变得简单快捷,变得容易,农药又恰好可以代表人类的贪婪与凶恶在这个世界上出席,删改本属于上天的事情。人对于食物不再怀有敬意,有的只是贪婪的占有,只是吞噬撕咬带来的快感。饥饿已经远去,食物因多而贱,没有了饥饿,我们拿什么去尊敬食物呢?对食物的敬意没有了,我们拿什么去尊敬自己呢?
小的时候,看到我的老祖父拾掇撒落的饭粒放进嘴里,一粒,两粒,缓缓地咀嚼,仿佛在从事一项极其庄严、极其神圣的事业。是啊,这是我们一生都要从事的事业。我们一生中的哪一天停了下来,生命也会随之停顿。
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一家人围着一张桌子晚餐的情景:整个屋子只为这样一件事情而存在,油灯因为它而照耀,地球为了它从白天转到了夜晚!那时候,我们吃得最多的是红薯;那时候,我们讨厌红薯。但恰恰是这些红薯,还有少量稻米把我们喂养成人。红薯、麦子和稻米,正是它们决定了我后来的人生。后来我们看事物想问题,都带上它们的痕迹。
从一粒稻米身上,我听到一条江的流声,听到雪山在冬眠,又听到阳光在催它上路,听到云在飘,风在吹,雨水和泥土在窃窃私语。由此我知道,世间万事,人心的重量,全都可以用一颗麦子或是一粒稻米来称量。我知道,粮食不但进入血肉,也成了我们的灵魂。
(选自《散文》,2013年第10期,有删节)
(1)文章第一自然段在写法上有哪些特点?
(2)综观全文,简析文中加点词“篡改”的内涵。
(3)赏析文中“养猪送猪”的细节。
(4)概括全文主旨,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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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如果你为四郎哭泣
龙应台
(1)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可能找得出一百个方式来回答“文化为什么重要”这个问题,但是我可以从一场戏说起。
(2)有一天台北演出《四郎探母》,我特别带了八十五岁的父亲去听。从小听他唱“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我好比浅水龙,困在了沙滩……”,老人想必喜欢。
(3)遥远的十世纪,宋朝汉人和辽国胡人在荒凉的战场上连年交战。杨四郎家人一一壮烈阵亡,自己被敌人俘虏,娶了敌人的公主,在异域苟活十五年。铁镜公主聪慧而善良,异乡对儿女已是故乡,但四郎对母亲的思念无法遏止。悲剧的高潮就在四郎深夜潜回宋营探望老母的片刻。卡在“汉贼不两立”的政治斗争之间,在爱情和亲情无法两全之间,在个人处境和国家利益严重冲突之间,已是中年的四郎跪在地上对母亲痛哭失声:“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
(4)我突然觉得身边的父亲有点异样,侧头看他,发现他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5)父亲十六岁那年,在湖南衡山乡下,挑了两个空竹篓到市场去,准备帮母亲买菜。路上碰见国民党政府招兵,这十六岁的少年放下竹篓就跟着去了。此后在战争的炮火声中辗转流离,在两岸的斗争对峙中仓皇度日,七十年岁月如江水漂月,一生不曾再见到那来不及道别的母亲。
(6)他的眼泪一直流,一直流。我只好紧握着他的手,不断地递纸巾。
(7)然后我发现,流泪的不只他。斜出去前一两排一位白发老人也在拭泪,隔座陪伴的中年儿子递过纸巾后,将一只手环抱着老人瘦弱的肩膀。
(8)谢幕以后,人们纷纷站起来,我才发现,啊,四周多得是中年儿女陪伴而来的老人家,有的拄着拐杖,有的坐着轮椅。他们不说话,因为眼里还有泪光。
⑼中年的儿女们彼此不认识,但是在眼光接触的时候,沉默中仿佛已经交换了一组密码。是曲终人散的时候,人们正要各奔东西,但是在那个当下,在那一个空间,这些互不相识的人变成了一个关系紧密、温情脉脉的群体。 
(10)在那以后,我陪父亲去听过好几次的《四郎探母》,每一次都会遇见父老们和他们中年的子女;每一次都像是一场灵魂的洗涤,感情的疗伤,社区的礼拜。 
(11)从《四郎探母》,我如醍醐灌顶似地发觉,是的,我懂了为什么《伊底帕斯》能在星空下演两千年仍让人震撼,为什么《李尔王》在四百年后仍让人感动。 
(12)文化,或者说,艺术,做了什么呢? 
(13)它使孤独的个人为自己说不出的痛苦找到了名字和定义。少小离家老大失乡的老兵们从四郎的命运里认出了自己不可言喻的处境,认出了处境中的残酷和荒谬,而且,四郎的语言——“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为他拔出了深深扎进肉里无法拔出的自责和痛苦。艺术像一块沾了药水的纱布,轻轻擦拭他灵魂深处从未愈合的伤口。 
(14)文化艺术使孤立的个人,打开深锁自己的门,走出去,找到同类。他发现,他的经验不是孤立的而是共同的集体的经验,他的痛苦和喜悦,是一个可以与人分享的痛苦和喜悦。孤立的个人因而产生归属感。 
(15)它使零散的、疏离的各个小撮团体找到连结而转型成精神相通、休戚与共的社群。“四郎”把本来封锁孤立的经验变成共同的经验,塑成公共的记忆,从而增进了相互的理解,凝聚了社会的文化认同。白发苍苍的老兵,若有所感的中年儿女,或者对这段历史原本漠然的外人,在经验过“四郎”之后,已经变成一个拥有共同情感而彼此体谅的社会。
(16)人本是散落的珠子,随地乱滚,文化就是那根柔弱又强韧的细丝,将珠子串起来成为社会。而公民社会,因为不倚赖皇权或神权来坚固它的底座,因此文化便是公民社会最重要的黏合剂。
这篇文章的标题颇具特色,请试加分析。
赏析第16段画线句子在语言表达上的特点。
龙应台曾说,文学的一种“功能”是“使看不见的东西被看见”,你通过《如果你为四郎哭泣》一文能看见哪些感动?
这篇散文运用了以小见大的写作手法,试作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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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歌 德 之 勺                 张 炜
1987年,从北到南走了一趟德国。一天,我和朋友在法兰克福的大街上闲走,突然想起了歌德,这儿有他最重要的故居啊。我和几个朋友立刻匆匆去寻。
这是一个奇特的人物。在文学的星云中,像他一样的文坛“恒星”大概不会太多。在中国,也只有屈原、李白才能和他媲美。第一次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扳指计算着作家当时的年龄,感受一个少年的全部热烈。那时觉得如此饱满的情感只会来自一种写实,而不需要什么神奇的技巧。现在看这种理解有一多半是对的。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究竟需要多少技巧?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会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写的,它只要源于那样的一颗心灵。心灵的性质重于一切。
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今天来到了从小就觉得神秘的这位艺术家生活过的实实在在的空间。多么不可思议,多么幸福。我们可以用手抚摸一下诗人触摸的东西,小心翼翼。我们试图通过逝去的诗人遗留在器物中的神秘,去接通那颗伟人的灵魂。
歌德故居是一幢三层楼房,当然很宽敞,很气派,与想象中的差不多。书房,卧室,客厅,最后是厨房。我不知为什么,对这个宽大的厨房特别注意起来,在那个阔大的铁锅前站了许久。记得锅上垂了一个巨型排汽铁罩。所有炊事器具一律黝黑粗大,煎锅,铲子,特别是那把高悬在墙上的平底铜勺,简直把我吓了一跳。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一把炊勺。
这样的炊具有没有办法做出精致的菜肴,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想象出当年这里高朋满座,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可以想象酒酣耳热之时,那一场诗人的豪放。大厨房约可以让十几个厨子同时操作,他们或烹或炸,或煎或炒,大铜勺碰的哐哐有声。
诗人的一颗心有多么纤细。我难以想象他需要这样的一间厨房。为什么,想不出。这样一间厨房足可以做一家大饭店的操作间,太大,太奇怪。
主要是勺子太大。
从厨房中走出到二楼,又到三楼—那里主要是一些关于诗人的各种图片,它们悬了满墙。我没有看到心里去。我好像还在想着那把大勺子。它是铜的,平底,勺柄极长。我就是弄不懂它是做什么用的……人的一生无非是“取一勺饮”,而对于像歌德这样的天才,其勺必大。这样一想,似乎倒也明白了。
关于诗人的全部故事,我所知道的一些故事,都在这个时刻从脑际一一划过。回响他那两卷回忆录《诗与真》,还有他与那个年轻人的谈话录(爱克曼《歌德谈话录》),感受着一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他在魏玛宫廷任过显赫的官职,一度迷过光学研究。长篇短篇戏剧样样皆精,一部《浮士德》写了几十年……是的,他像所有人一样,只是一过客;只是“取一勺饮”,然而他的“勺子”真的比一般人大上一二十倍。
关于歌德,有一段话我们是耳熟能详了。恩格斯曾这样说过:“在他心中经常进行着天才诗人和法兰克福市议员的谨慎的儿子、可敬的魏玛的枢密顾问之间的斗争;前者厌恶周围环境的鄙俗气,而后者却不得不对这种鄙俗气妥协,迁就。因此,歌德有时非常伟大,有时极为渺小;有时是叛逆的、爱嘲笑的、鄙视世界的天才,有时则是谨小慎微、事事知足、胸襟狭隘的庸人。”
在法兰克福的歌德之家,我们能够很具体地理解恩格斯的这段话吗?在他的故居中,徘徊于诗人的物品之间。突然,上一个世纪的特异气息浓烈地涌来……
“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它在文章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作者在文章中为什么用较多笔墨描述歌德厨房中的那把饮勺 ?
文章倒数第二段引用了恩格斯的一段话。作者为什么要引用这段话?这段话表达了恩格斯怎样的观点?
本文在写作上有何突出特色?请结合本文,谈谈它对你的写作有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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