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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真的猛士
如果钱玄同没有找周树人约稿,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也许不会出现鲁迅这个名字。钱玄同,原名钱夏,号疑古,浙江吴兴人,北京大学教授,“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
那是1917年,钱玄同时任《新青年》编辑,正在为杂志寻找合适的撰稿人。他常到位于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劝说居于此处的周树人、周作人两兄弟投稿。
此时,周树人因对现实失望,正用钞古碑的方式消磨时光。他婉拒钱的约稿:“这中国好比一间铁屋子,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里面的人们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临死的悲哀。而如果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反倒使他们感到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
钱玄同立刻辩驳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这段对话,被周树人如实记录在他的小说集《呐喊》序言中。从这时起,周树人动笔写了抨击吃人礼教的《狂人日记》,发表在《新青年》1918年4月号上,署名鲁迅。并一发不可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钱玄同为人之刚猛,由此可见一斑。新文化运动中,他提倡白话文,打倒孔家店,慷慨激昂。由于年轻气盛,甚至鼓吹过“废除汉字”,但钱玄同绝非有勇无谋,他提出用“国语”作文,文章加西化标点符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目,采用公元纪年,书写方式改左行直下为右行横迤等,都是中国文化重大改革的首倡。
1918年,钱玄同曾与好友刘半农商议,上演了一出“双簧”。他化名为“王敬轩”,在《新青年》上发表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一文,罗织新文化运动种种罪状。随后,刘半农撰写万余言的《复王敬轩书》,针对“王敬轩”的所有观点一一加以驳斥,将其批驳得体无完肤。其时,这场论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也标志着改革派的“大胜战”
有研究新文化运动的学者评论道:“……在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也几乎要流血的旧中国,在跟肉体和精神均已硬化的顽固派作斗争的过程中,非有大力难开新地,非有猛士难摧敌垒。”
但这个猛士却又是一个病夫。如果细细清理钱玄同的日记,可以整理出一本厚厚的个人病史资料。从早年留日时期的失眠、多汗、发寒热,到晚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神经衰弱、视网膜炎,他常要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与折磨。
然而他从不讳言“死”字。1927年,钱玄同年届40时,还打算在《语丝周刊》上发一期《钱玄同先生成仁专号》,他与朋友们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语调幽默。不明内情的人一见目录,信以为真,并互相转告。一时间,钱玄同的朋友、学生纷纷致函悼唁。
钱玄同一生恃才傲物。在北大任教时,上课从不看一眼究竟有无学生缺席,便用笔在点名簿上一竖到底,算是全到。也从不考试,每学期末批定成绩时,便按点名册的先后,起评60分、61分……如若选课的学生共40人,最后一人就得100分;若是40人以上,便重新从60分开始。
随后,他在燕京大学任教,亦不改考卷,直接交与学校。学校退回,他仍是不看,也退回。于是,校方依照制度,称如不判卷,将扣发薪金,钱玄同回复,并附上钞票一包,“薪金全数奉还,判卷恕不能从命。”
这个“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响起了叫骂声”的浙江人,对人严苛,对己更甚。其文字学课讲义《文字学音篇》,是我国高等院校汉语音韵学课的最早一部教材,但钱对其极为不满,说它“百孔千疮”,“多一个人看见,就使我心中加一分难受”。在1921年重印时,钱在《再版序》中“自打耳光”,列出书中的六大不足。
钱玄同最大爱好,便是逛厂甸旧书肆,只要前往,必将所喜之书扫荡一空才罢休,被人戏称为“厂甸巡阅使”。而其一生最惧之物,竟是好友刘半农家养的一条黑狗,前去作客,定要躲在刘家孩子身后,等孩子把狗引走,才敢进门。
1939年1月17日,钱玄同患脑溢血辞世。《文献》发表署名乐颜的《悼钱玄同先生》一文,为其盖棺定论称:“在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之中,钱玄同的斗争精神,表现几在任何一位同时代的斗士之上……”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当周树人对现实失望,找不到出路时,钱玄同给了他希望,因此,周树人动笔写了《狂人日记》,并一发不可收,从此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B.钱玄同与刘半农上演的“双簧戏”,在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历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钱玄同站在新文化的立场上,刘半农站在旧文化的立场上激烈辩论,最终改革派取胜。
C.钱玄同在北大任教时,不看学生是否缺席,从不考试,从不批改考卷,随意批定成绩,不遵守学校的制度,表现了他在工作上学术上不严谨的一面。
D.钱玄同虽为新文化运动的猛士,却体弱多病。从青年到晚年,一直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和折磨,40岁时还和朋友一起为自己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看淡生死。

E.本文以记叙为主,语言平实,重点突出了钱玄同作为真的猛士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斗争精神,他就是铁屋中最先清醒的几个人之一。
(2)钱玄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做了哪些事?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3)钱玄同为人刚猛,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概括分析。(6分)
(4)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一文中写到“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请结合文本探究钱玄同先生成为“真的猛士”的原因。(8分)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朱东润自传
一八九六年我出生在江苏泰兴县一位失业店员的家庭,因此早年生活艰苦,所受的教育也存在着一定的波折。二十一岁我到梧州担任广西第二中学的外语教师。二十三岁调任南通师范学校教师。
1929年4月间,我到武汉大学担任外语教师,从此我就成为大学教师。那时武汉大学的文学院长是闻一多教授,他看到中文系的教师实在太复杂,总想来一些变动。用近年的说法,这叫做掺沙子。我的命运是作为沙子而到中文系开课的。
大约是1939年吧,一所内迁的大学的中文系在学年开始,出现了传记研究这一个课,其下注明本年开韩流文,传记文学也好,韩柳文学也不妨,但是怎么会在传记研究这个总题下面开韩柳文呢?在当时的大学里,出现的怪事不少,可是这一项多少和我的兴趣有关,这就决定了我对于传记文学献身的意图。
《四库全书总目》有传记类,指出《晏子春秋》为传之祖,《孔子三朝记》,为记之祖没这事是三百年前的砍伐,现在用不上了。有人说《史记》《汉书》为传记始祖,这个也用不上,《史》《汉》有互见法,对于一个人的评价,常常需要通读全书多卷,才能得起大略。可是在传记文学里,一个传主只有一本书,必须在这本书里把对他的评价全部交代。
是不是古人所作的传、行状、神道碑这一类的作品对于近代传记文学的写作有什么帮助呢?也不尽然。古代文人的这类作品,主要是对于死者的歌颂,对于近代传记文学是没有什么用处的,这些作品根本不是传记文学。
除了史家和文人的作品以外,是不是还有值得提出的呢?有的,这便是所谓别转。别转的名称,可能不是作者的自称认识后人认为有别与正史,因此成为“别转”,有些简单一些,也可成为转叙。这类作品写得都很生动,没有那些阿谀奉承之辞,而且是信笔直书,对于传主的错误和缺陷,都是全部奉陈。
是不是可以从国外吸收传记文学的写作方法呢?当然可以,而且有此必要。但是不能没有一个抉择。罗马时代的勃路塔克是最好的了,但是他的时代和我们相去太远,而且他的部部大作,所着重的是相互比较而很少对于传主的刻画,因此我们只能看到一个大略而看不到入情入理的细致的分析。
英国的《约翰逊博士转》是传记文学中的不朽名作,英国人把它推重到极高的地位,这部书的细致是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位,但是的确也难免有些琐碎。而且由于约翰逊并不处于当时的政治中心,其人也并不能代表英国的一般人物,所以这部作品不是我们必须模仿的范本。
已经翻译过来的《维多利亚女王传》可以作为范本呢?应当收拾可以,由于作者 多,处处显得“颊上三毫”的风神,可是中国文人相传的做法,正是走的一样的道路,所以无论近代人怎么推崇这部作品,总还不免令人有“穿新鞋走老路”的戒心。
国内外的作品读过一些,也读过法国评论家莫洛亚的传记文学理论,是不是对于传记文学就算有些认识呢?不算,在自己没有动手创作之前,就不能算是认识。
这时是1940年左右,中国正在艰苦抗战,我只身独处,住在四川乐山的郊区,每周得进城到学校上课,生活也很艰苦,家乡  陷落了,妻室儿女,一家八口,正在死亡线上挣扎,我决心把研读的各种传记作为范本,自己也写出一本来,我写谁呢?我考虑了很久,最后决定写明代的张居正。第一,因为他能把一个充满内忧外患的国家拯救出来,为垂亡的明王朝延长了七十年的寿命,第二,因为他不顾个人的安危和世人的唾骂,终于完成历史赋予他的使命。他不是没有缺点的,但是无论他有多大的缺点,他是唯一能够拯救那个时代的人物。(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自传和传人,本是性质类似的著述,除了因为作者立场的不同,因而有必要的区别以外,原来没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在西洋文学里,常会发生分类的麻烦。我们则传叙二字连用指明同类的文学。同时因为古代的用法,传人曰传,自叙曰叙,这种分别的观念,是一种原有的观念,所以传叙文学,包括叙,传在内,丝毫不感觉牵强。(朱东润《关于传叙文学的几个名词》)
②朱先生确实是有儒学风度的学者,一身正气,因此他所选择的传主对象,差不多都是关心国计民生的有为之士。他强调关切现实,拯救危亡,尊崇气节与品格。这都是可以理解的。(傅璇琮《理性的思索和情感的倾注—读朱东润先生史传文学随想》)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当年有所大学的中文系开传记研究课,课程内容却是韩愈、柳宗元的古文,朱东润就是因为这件事决定开展传记文学研究。
B.“我的命运是作为沙子而到中文系开课的”,这样的表述与其说写出了自己过去的经历,不如说反映了朱东润写自传时的心态。
C.朱东润固然认可国外的传记文学,但却担心“穿新鞋走老路”,因此拒绝把近代人推崇的《维多利亚女王转》作为写作范本。
D.出于自己的现实关怀来选择传主,是朱东润传记文学创作的一贯原则。有学者总体上对此表示理解,但在天都上略有保留。

E.朱东润虽然认为“传记文学”的说法更科学,但为了避免常会发生的分类麻烦,还是在自传中采用了“传记文学”的说法。
(2)朱东润的传记文学观是如何形成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作为带有学术性质的自传,本文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回答。
(4)朱东润认为传记文学作品应该如何刻画和评价传主?你是否同意他的观点?请结合材料说明理由。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笛声化作民族魂  乔忠延
昆明甬道街边的聂耳故居很平常,三间土木结构的房屋,好在是座两层楼。严格地讲,这不是聂家的祖业,是房东杨家的房产。聂耳就出生于这里。他童年在这里度过,直到十八岁振翅远飞。
进入院落,悠扬的音韵便萦绕在耳畔。不过,那并不是《义勇军进行曲》的旋律,而是竹笛吹出的稚嫩音韵。对这笛音,小学课本中有篇文章曾有还原,“悠扬的笛声飘扬在林间小路上,许多行人被吸引了,都站在细雨中静静地听他吹笛子。”确实,聂耳能把笛子吹得优美迷人,但是,那其实是后来的事,是聂耳勤奋地拜师学习提高技艺的结晶。先前并不是这样,他吹出的声音不悠扬,也不婉转,甚至有些刺耳。教聂耳吹笛子的师傅姓邱,名字如同姓杨的房东一般,没人记得。可是,若是没有他的启蒙教导,就不会有后来响亮于神州大地的聂耳。而且,这位邱师傅还不是音乐教师,只是一位木工。吹笛子是他做木工活儿歇息时的业余爱好。
勤奋好学,让聂耳叩开了通向音乐的门扉。不止如此,勤奋好学也让他叩开了通向知识的门扉。聂耳上学不久后,父亲便去世了,家庭陷入困境,连他的学费也没有着落。母亲卖掉心爱的八音钟才凑够学费,可还缺书钱。在学校里,聂耳长知识,长思想,随着个头的增高,眼界也更加开阔了。他看到祖国积弱积贫,时刻梦想着国家能富裕强大。他把满腔热情寄托于变革,为之呼吁奔走,并鼓动同学和自己一道呼吁奔走。然而,时局能忍受弱贫保守,却容忍不下激进变革,聂耳被列入另册,难以在昆明再待下去,只有告别昆明。
离开昆明后,聂耳飘零到上海,靠在商号当伙计维持一日三餐。还是音乐,改变了聂耳的境遇。有一天,他看到《申报》刊出联华影业公司音乐歌舞学校招收学员的广告,身上沉睡的音乐细胞马上被激活了,便去报考。担任主考的音乐家黎锦晖,一眼看出聂耳身上潜在的音乐天赋,因此录取了他。成为歌剧社的一员后,聂耳如鱼得水,他担任首席小提琴手,但是只要是歌剧社需要的事,他都主动干。时不时还上场演出,要么扮演卖臭豆腐的小贩,要么扮演一身乌黑的煤矿工人。他才华横溢,活泼可爱,大伙儿见他耳朵大,就亲切地叫他“耳朵先生”。叫着叫着,干脆就叫成了“聂耳”——事实上,聂耳的原名是聂守信,此后称聂耳才名副其实。
就在此时,“九一八”事变发生了。日寇侵犯,东北沦陷。聂耳不再只想着歌唱,他要呐喊!他结识了作家、诗人田汉,参加了革命音乐组织,开始为电影和戏剧创作主题曲和插曲:《大路》《开路先锋》《码头工人之歌》《毕业歌》……聂耳创作了一首又一首明快激昂的歌曲,他要用歌声惊醒沉睡的雄狮,用歌声点燃焚烧侵略者的烽火!
聂耳的激情在蕴积!聂耳的怒火在燃烧!
1935 年,一部以宣传抗日救亡为主题的电影《风云儿女》开拍了。这是一部电影,更是呼唤共同抗日的呐喊。剧组在呐喊,聂耳也加入了呐喊——聂耳的呐喊声化作了这部电影主题曲《义勇军进行曲》的旋律。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
创作于中华民族危难关头的《义勇军进行曲》,田汉作词,聂耳作曲,唱出了抗日救亡时代万众的心声,表现出中华民族勇往直前、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后来更成为国歌,散发出永恒的魅力。曾经,这浑厚昂扬的旋律,激愤着国人,奋起抗战、抗战,把侵略者赶出国门。如今,这浑厚昂扬的旋律,又激励着国人,奋起建设、建设,把华夏神州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站在昆明甬道街聂耳故居里,听那悠扬的稚嫩笛音。那笛音,经过千锤百炼,最终怒吼出的,是民族魂,中华韵!   (有删改)
相关链接:
1935 年2月,田汉被国民党逮捕入狱,由他创作剧本的影片《风云儿女》开拍。当时,聂耳准备去日本,得知影片《风云儿女》有首主题歌要写。聂耳看过歌词后,立即要求由他进行谱曲。果然,没过多久他就从日本寄回《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谱。不幸的是,1935 年7月中下旬,《义勇军进行曲》在银幕上首次响起时,聂耳已溺亡于日本,年仅23岁。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聂耳原名聂守信,因为耳朵大,从小就被人叫做“耳朵先生”,进入歌剧社后,大伙见他才华横溢,直接称他为“聂耳”。
B.聂耳幼年丧父,家庭困顿,学费都要东拼西凑才成,然而,聂耳人穷志大,渴盼国富民强,自小立志做音乐家,为国出力。
C.“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东北沦陷,聂耳毅然参加了革命音乐组织,为抗日救亡呐喊,并因此结识了田汉,一起为国歌唱。
D.《义勇军进行曲》是为电影《风云儿女》创作的歌曲,宣扬抗日救亡,激昂的歌词,激越的旋律,唱出了国人抗战的决心。

E.文章两处划线的句子都写到了聂耳故居的悠扬音韵,前后呼应,以想象来写笛声的感染力,表达了作者对聂耳的景仰之情。
(2)“九一八”事变爆发前,19岁的聂耳在音乐上已学有所成,是哪些条件使得他年纪轻轻就获得成功?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聂耳能够迅速地创作出《义勇军进行曲》浑厚昂扬的旋律,除了他的个人才华外,还有哪些因素?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4)在2010 年“两会”上,有少数委员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终止现行国歌《义勇军进行曲》,以新歌替代之。理由是《义勇军进行曲》已经过时,不符合时代要求;“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的提法,早已不合时宜。对此,你怎么看?请结合材料说明理由。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流年(节选)
彭学明
①我家的吊脚楼,是隐没在一片翠竹丛中的。
②竹,是湘西最常见的植物,竹在湘西,最受欢迎。正像一粒火可以燎原一样,一根竹可以发遍千山。它预示着兴旺的人丁,预示着蓬勃的生命,预示着财源的茂盛。因此房前养鱼,屋后栽竹,是湘西人最乐意做的美差。
③我家的竹,是母亲和妹妹在修了小屋后栽的。那年,母亲从一个亲戚家挖来两根楠竹栽下,第二年,就变几十根了,第三年,就变几百根了。转眼,就是绿蒙蒙的,一大片了。风一吹,绿意一片片招摇,一片片倒伏,绿色的声音从屋顶上沙沙响过。茂密的绿色,生长出茂密的诗意,温柔而坚挺。坚挺的是齐刷刷拔地而起的身姿,温柔的是整齐齐俯首而立的头。阳光落在翠竹上,阳光是绿的。鸟翅落在翠竹上,鸟翅是绿的。母亲和妹妹的歌声落在翠竹上,母亲和妹妹的歌声是绿的。霞光烧过的时候,母亲和妹妹,总会坐在吊脚楼的坪院里,看绿竹枝头百鸟跳跃,听绿竹枝头百鸟和鸣。那被霞光和绿色染过了的鸟声,一声比一声脆,一声比一声甜。特别是一场春雨过后,当竹笋像诗歌一样,从竹林里密密麻麻地冒出来时,母亲和妹妹听得到竹笋破土的声音,听得到诗歌激动的喘息。那诗尖尖的,小小的,一圈一圈、一寸一寸地从地里旋出来,带着一点点叶芽,含着一点点嫩壳,像成千上万只鸟嘴,对着蓝天,唧唧合唱。
④我家的吊脚楼,建起来很简单,也就是在小木屋的两头,各接了一排厢房。也就是说,两头各接了两间悬空和吊脚的楼房。小草一样的母亲,被生活的大山重压了一辈子,她也该在宽敞的吊脚楼里,轻松而敞亮地过她的晚年了。
⑤像一个抱着双手,单腿独立,靠在墙上,望着远方的思想者,我家的吊脚楼,也正背依青山绿水,默默凝望。凝望沧桑的岁月,凝望新生的希望,凝望母亲远去的凤凰。是的,母亲像凤凰一样远去了,母亲的吊脚楼却地久天长地留了下来。吊脚楼的一些章节,吊脚楼的一些画面,吊脚楼的一些质地,都带着母亲的体温,在民间闪光。
⑥开始,我家的木窗都是简单地把十几根木条,一根一根整齐地隔开,留出空隙,透出光亮。母亲从外面请来最好的木匠,把窗子和门,都重新改成花格的,雕上花鸟虫鱼、飞禽走兽,刻上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把呆头呆脑的木头,硬是变成了一本有生命、生活、生气及艺术的活画图。你看,门框上刻着的草地和树丛里,有一只鹿,有一群蜂,有一只猴浑然地连在一起,那意思是“一路封侯”;门板上的一株腊梅怒放着,有一只喜鹊停在梅梢,就是“   A   ”。而窗格上雕刻的鲤鱼、雄鸡、牡丹、百合、蔬菜、瓜果等万事万物,都栩栩如生地表达着年年有余、百年好合等吉祥的愿望。母亲,真是人间最伟大的写手,任何作家艺术家,都在母亲富于诗意的想象里,   B   。
⑦吊脚楼下悬空的两个厢房里,母亲在一个厢房安上了碓、磨,在一个厢房堆放着杂物和柴火。久而久之,那里就成了母亲另一个劳作的空间。舂碓时,一只脚在踏板上使劲一踏一放,碓头就高高扬起,高高落下。人在踏板上起起伏伏,谷在碓窝里越舂越烂。把舂烂的谷米在筛子里一筛,壳是壳,米是米,干干净净。母亲舂碓时,还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篙,竹篙上装着一把弯弯的棕树叶杆子,边春边用竹篙搅拌碓窝里的谷米,以便受力均匀,把所有的谷米都舂到。母亲在踏板上左右摇晃的身影,母亲边踩踏板边搅匀谷米的姿势,是那么的协调,那么的匀称,那么的优美,简直就像一个天才的舞蹈家,在跳一种别开生面的劳动舞。是的,这是劳动,这是舞蹈,这是母亲的劳动、母亲的舞蹈,是母亲奉献给世界的最质朴伟大的舞蹈。其实,母亲又何止是一个天才的舞蹈家?她脚下踩着的那个踏板不是一把琴吗?她手里拿着的那根竹篙不是一张弓吗?她一弹一拨的声响,不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吗?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乡村音乐演奏家!
⑧母亲就在这样的舞蹈和音乐里变老变瘦,我们就在这样的舞蹈和音乐里变美变俊,日子就在这样的舞蹈和音乐里变富变好。从流浪的屋檐,到暂住的油坊,从简单的仓库,到温馨的小木屋和宽敞的吊脚楼,我历经艰辛而终获幸福的家,像小小的一滴水,反射着时代的光辉;我看似奇崛但却快乐的平民生活,像淡淡的一点绿,映衬着这个时代的底色。时代在变,家也在变。家,国,和时代,是一根血脉上的同一个细胞,相亲相爱,相生相息。正像老母亲说的,好的国家社会,好的时代年头,都被我们赶上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赏析第3段划线句的表达效果。 
第6段两处空格应该填入的成语分别是:
A                     B
吊脚楼是作者描述的重点,对此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第1段独句成段,点出了“我家”的吊脚楼的位置,创设意境,引起注意。
B.第2.3段描写“我家”的竹,翠绿而生机勃勃,衬托了吊脚楼的美好。
C.第4段中划线的“也就是”一词表明“我家”吊脚楼的搭建十分容易。
D.第6段详写了门上的雕刻,意在突出母亲对儿女“封侯”的渴望。

E.第7段描写了母亲在吊脚楼下的厢房里劳作的场景,朴素而富有诗意。
F.第8段表明我家的生活越变越好,宽敞的吊脚楼是母亲晚年的安身之所。
在第⑥⑦段中,作者都将母亲比作了艺术家,在内容和感情上有什么不同吗?请对此加以分析。
文章题目为《流年》,但是这个词在文中并未出现,作者为什么以此为题?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文后各题。
最后的绝招
聂鑫森
“面人雷”,当然姓雷,但叫什么名字,谁也不清楚。北地口音,六十来岁的样子,骨格清奇,黄面短须,双眼特别锐亮,像鹰眼,有点冷。他是吃捏面人这碗饭的,在这个广场捏面人差不多有一年了,只要不下雨不落雪,“面人雷”就会准时出来设摊。
行头很简单:一个小木箱,里面放着捏面人的原料和工具;一个可收可放的小支架,上面挂着一个纸板,正中写着“面人雷”三个大字,两边各写一行小字:“为真人捏像;继绝技传家。”——这是一种顶尖的绝技,对着活人捏像,捏谁像谁。他捏面人很快,顾客站个十来分钟就行了,称得上是“立等可取”。顾客满意了,给十块钱;觉得不像,他不取分文,而且立刻毁掉,再不重捏——这样的情景似乎从没出现过。他捏面人,先是几个手指翻飞,刹时便成型,再用小竹片、小剪刀和细铁签修一修,无不形神毕肖。
闲空时,“面人雷”会安静地坐下来,手里拿着面粉,两只眼睛左瞄右瞅,专捏那些有特点的人物。真正有特点的人物是那些“老江湖”:算命测字的“半仙”,耍解卖艺的赤膊汉子,硬讨善要的乞丐,打锣耍猴的河南人……当然,他也捏那些在广场游荡乘机作案的小偷,江湖上称这类人为“青插”;专弄“碰瓷”的骗家,手里拎着瓶假名酒,寻机让人碰落摔碎,然后“索赔”;还有那些做“白粉”生意的,避着人鬼头鬼脑地进行交易……捏好了,悄然放入木箱,秘不示人。
这么大的广场,这么大的人流量,各类案子总是会发生的。
负责车站治安的铁路警察,常会秘密地把“面人雷”找去,请他帮忙破案。
“面人雷”会把那些涉案疑犯的面人拿出来,冷冷地说:“你们只管抓就是,错不了。”他们知道“面人雷”是靠这门手艺吃饭的,便要按人头给钱。“面人雷”说:“这算我的义务,免了!只是……请你们保密,给我留碗饭吃。”
小偷抓了。“碰瓷”的抓了。贩“白粉”的也抓了。那些面人捏得太像了,一抓一个准。
这是个秋天的深夜,无星无月,风飒飒地刮着。
“面人雷”睡得正香,门栓被拨开了。屋里突然亮起灯,被子被猛地掀开,三条大汉把“面人雷”揪了起来。
“面人雷”立刻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他很镇静:“兄弟,总得让我穿上衣服吧,风冷人哩。”
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汉子,脸上有颗肉痣,说:“老哥,是你把我们出卖给了官家,你应该懂规矩,今晚得做了你!”
“面人雷”笑了笑:“兄弟,你们误会了,谁使的绊子呢?”
“老哥,没有不透风的墙,你老老实实跟我们走一趟。”
“我这一把年纪了,死也不足惜。兄弟,我捏了一辈子的面人,让我最后为自已捏一个吧,给老家的儿孙留个念想。不必担心一个年老力衰的人,还能把你们怎么样。”
他们同意了。
“面人雷”打量了他们几眼,说:“谢谢。”然后便拿出一大团面粉和工具,坐在桌前,对着一个有支架的小镜子捏起来。三个人坐到一边去,抽着烟,小声地说着话。
“面人雷”很快就捏好了,是他的一个立像,有三寸来高,右手拿着小竹片,左手握拳。底座边刻着一行字:手中有乾坤。面人雷自捏像。
那三个人拿着面人轮流看了看,随手摆在桌子上。
……
两天后,在二十里外的一条深渠里,发现了“面人雷”的尸体,脖子上有深深的刀痕。
公安局刑侦队队长,是个年轻人,业余喜欢搞雕塑。他把“面人雷”的自捏像放在办公桌上,关起门看了整整一天。他发现那支小竹片的尖端,正对着那只握着的拳头,而那拳头从比例上看略显硕大,似乎握着什么东西。“手中有乾坤”?他小心地掰开了那个拳头,在掌心里出现了几个极小的面人!在放大镜下一看,眉眼无不清晰,那个脸上有颗肉痣的汉子,是个黑道上的头目,曾因诈骗坐过牢。“面人雷”在临死前,给这几个家伙捏了像!
这几个疑犯很快就被抓捕归案。
追认“面人雷”为“烈士”的报告也随即批复下来了。
追悼会开得非常隆重,正面墙上挂着“面人雷”的遗像——是那尊自捏面人的放大照片。
挽联是这样写的:
手中有乾坤,小技大道;
心中明善恶,虽死犹生。
(选自《小说月刊》2010年02期,有删改)
小说结尾的挽联有什么含义?请简要分析
结合文本分析文中划线句子的作用。
请结合文中“面人雷”的“冷”和“笑”,简要分析其形象特点。
有评论家认为:“聂鑫森是关注人们精神寄托、关注人性的小说家。枯荣起落沧桑岁月中不泯的人性良知,他看得很珍贵。”这一特点在本文中是否有所体现?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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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秦汉时代的普遍知识与一般思想,大致可以归纳如下。
“天”仍然是判断与理解的基本依据。仿效“天”的构造,模拟“天”的运行,遵循“天”的规则,就可以获得思想与行为的合理性。在人们心凡是仿效“天”的目中,,就能够拥有“天”的神秘与权威,于是,这种“天”的意义,在祭祀仪式中转化为神秘的支配力量,在占卜仪式中转化为神秘的对应关系。不仅是一般民众,就连天子与贵族也相信合理依据和权力基础来自于“天”,秦汉时代皇宫的建筑要仿效天的结构,汉代的墓室顶部要绘上天的星象,祭祀的场所更要仿造一个与天体一致的结构。
“天”所显示的自然法则更加明确地被一些基本的数字概念所表述,而这些概念又被具体化为一些可以操作的技术,于是“天”与“人”之间就被联系起来。首先是“一”。在秦汉时代,它既是宇宙的中心、唯一的本原、至上的神祇,又是天下一统、君主权威、理性法则、知识基础和一切的终极依据。其次是“二”。 “二”即阴阳,既可以指日月、天地,也可以指君臣、上下,以及从阴阳引申出来的冷暖、湿燥、尊卑、贵贱。再次是“五”。在《吕氏春秋》中,思想家曾为五并列出种种匹配的事物和现象。这说明人们普遍相信“五行”可以归纳和整理宇宙间的一切,使宇宙整齐有序。相反,如果五行、五色、五声、五味、五方、五脏、五祀等等发生紊乱,人们就要用技术将其调整过来,否则人就会生病,社会就会混乱,宇宙就会无序。比如朝代的变更,要顺序地吻合五德的排行;人们的服饰,要顺序地吻合五色的轮次。这种数字概念经历了漫长的整合和论证过程,在秦汉时代终于以系统的形式固定下来。
沟通天地人神的权力仍然被少数术士所掌握。大多数人相信,他们由于有某些特殊的禀赋与训练,拥有与神秘世界对话的能力,人们需要通过他们与天、与神灵、与祖先交流。
当时人们关心的中心问题有以下几类。一是生命。铜镜铭文这样的考古资料透露了秦汉时代人们的生活观念,看来当时的人们相信人是可以不死的,不过也相信人之永恒极其困难。如果说铜镜铭文、帛画、画像石中的神仙内容及秦汉方士的求仙寻药炼金活动,反映了人们对生命的期望和想象,那么很明显,他们也努力地探索过人体的奥秘与医疗技术,张家山汉简中的《脉书》、马王堆帛书中的《五十二病方》等,就反映了人们的焦虑和忧患。正是在这种期望和想象、焦虑和忧患中,人们逐渐形成了生死观念。二是幸福。在秦汉的一般思想世界中,精神上的自由和超越作为人生幸福的内容,渐渐退居次要地位,对幸福的期望往往被普遍的神仙信仰具体化和世俗化,精神上的自由和超越被生理上的自由和超越(永生)所取代,“富贵”与子孙“繁衍”成了更现实的追求,铜镜铭文中那么多的“富贵”和“宜子孙”的字样就是明证。三是国家。当诸侯国家日益消亡或削弱,各种文化区域日趋混融成为一个文化共同体的时候,人们开始彼此认同。“天下”一词在当时是一个较纯粹的政治概念,当人们逐渐有了更广泛的地理知识之后,人们认识到自己所熟悉的地域只是天下的一部分,于是又常常使用“海内”一词。“海内”一词在当时成了中国人的文化疆域的代名词,凡是生活在海内的人,凡是有共同语言、习俗、观念与服饰的海内人,都是“文化意义”上的“中国人”,文化意义上的共同体已经在人们心目中确立了。 (本文有删改)
关于秦汉时代人们对“天”的认识,下列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汉代的墓室顶部要绘上天的星象,祭祀的场所更要仿造一个与天体一致的结构,这只是为了营造一种神秘的氛围,让普通人敬畏。
B.人类的社会秩序、伦理关系都是以“天”为依据来建立的,如果发生紊乱,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来进行调节,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C.“天”是自然的法则,一切知识都与之相关,秦汉时代的人们以“天”为根本法则认识外部世界,以神仙信仰为终极依据认识自我。
D.无论普通民众还是权贵,都把“天”作为认识世界的基本依据,认为遵循“天”的规则,效法“天”,能够获得思想和行为的合法性。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一些基本的数字概念的表述显示了天与人之间的关联,五行、五声、五色、五方、五祀等实际上都体现了“天”蕴含的自然法则与宇宙秩序。
B.因为“天”等同于“一”,意味着绝对和神圣,所以,秦汉时代皇宫的建筑要仿效天的结构,以显示对唯一的神的崇敬。
C.秦汉时代,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只有少数被认为有特殊禀赋与训练的术士才能与天、神沟通,并非人人都具有与神秘世界对话的能力。
D.“一”“二”“五”等数字概念表达了“天”所显示的自然法则,这些概念的形成和确立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并牵连着中国古代的思想传统。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秦汉时代,与“天下”一词作为政治概念不同,“海内”是“文化疆域”的代名词,“海内”的人于文化层面能够彼此认同。
B.秦汉时代人们的普遍知识与一般思想反映出,中国人对于幸福的理解从来就没有精神超越的层面,而只着重于现世与物质层面。
C.秦汉时代,人们相信永生可以实现,这样的生死观导致了神仙信仰的世俗化,对于“富贵”和“宜子孙”的追求即是神仙信仰世俗化的重要表现。
D.秦汉时代,人们普遍相信“五行”可以归纳和整理宇宙间的一切,使宇宙整齐有序,所以“五”也可以作为宇宙间一切的终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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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想北平
老舍
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但要让我把北平一一道来,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是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语言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细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但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④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⑤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上北平来还差点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连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这种分配法可以算——在我的经验中——天下第一了。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的喘气;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和西山呢!
⑥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但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即使算不了什么,可是到底可爱呀。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且会招来翩翩的蝴蝶。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从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⑦是的,北平是个都城,可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⑧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段⑤中,作者说“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结合本段内容,概括说明“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请分析划线句子“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但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的内涵。
文中为什么要写到伦敦、巴黎、罗马和堪司坦丁堡等城市?然后作者选取近似北平的巴黎作比较,二者各有什么特点?
文章划线处以“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收笔,这一笔好在哪里?
老舍先生的作品常带着鲜明的个人色彩,请结合文本谈谈本文的语言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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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香港《文汇报》社评说,美国财长盖特纳昨日抵京开始为期三天的访华之旅,预期盖特纳此行,将集中表达希望中国增持美国国债的意愿,以及为今夏举行的首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探路;中国作为美国的头号债主,应主动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对债务人施加有效约束,要求维护中国在美投资的安全。
社评表示,过去,美国官员在访华期间,习惯于在人民币汇率、贸易赤字以至所谓人权等问题上做文章,采用施压、责难等为手段,逼中方让步。金融危机迫使奥巴马政府与中国打交道的方式转向务实。在盖特纳前,最爱拿所谓人权问题抨击中国的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访华,不再祭出人权大旗。早前希拉里访华同样没有抱怨中国,反而再三感谢和希望中国继续购买美债。盖特纳对中国的态度则是前倨后恭,他上任之初曾攻击中国“操纵汇率”,但此次来华其态度已发生大转弯,赞扬中国的汇率政策在过去两年发生显著变化。
社评指出,当前,中国持有的美国国债首先面临美元贬值的风险,美联储“印钞救市”,最直接的后果是美元贬值,令中国所持外汇储备中的美国国债大幅缩水。其次,中国还面临美国国债票面价格下降的风险。
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直言对购买美国国债的担忧,要求美国信守承诺,保证中国资产的安全。盖特纳应向中方保证,美国将致力于长期的财政自律,采取行动改变操纵美元贬值减轻债务的做法,并减少赤字,维护中国在美投资的安全。
社评认为,美国与华打交道,逐步转向务实合作,值得欢迎。中美合作要做到平等互利,关键在于美国必须根本改变骨子里的遏止和围堵中国的想法和战略。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继续大量购买美国国债,并推出规模仅次于美国的庞大救市计划,这不仅是对美国投下信任一票,而且是对全球抵御金融危机尽了最大责任。反观美国,却对中国处处设防,美中贸易逆差的原因之一,就是美国禁止对中国出口高科技产品。中国对美国投下信任一票,美国也应对中国投下信任一票。美国和中国作为世界两大重要经济体,互投信任一票不仅对彼此都有利,也对世界经济复苏至关重要。
根据文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两项是(   )

A.社评认为,中国持有的美国国债面临美元贬值的风险,作为美国的头号债主,中国应对债务人施加有效约束。
B.访华期间,美国官员总是以人民币汇率、贸易赤字和“人权”为题,责难中国,对中国施压,逼迫中方作出让步。
C.社评肯定美国对中国转向务实合作的外交策略,认为美国彻底消除制约中国的念头是双方合作实现平等互利的关键。
D.美国应该像中国一样给对方投下信任一票,不应对中国处处设防,影响彼此的合作,也影响世界经济的复苏。

金融危机爆发后,在美国国债的问题上,中美双方在态度和做法上各有什么反应?                                                                             
在第二段中,作者提及佩洛西、希拉里和盖特纳的用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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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石榴 川端康成
一夜寒风,石榴树的叶子全落光了。
石榴树下残留着一圈泥土,叶子散落在它的周围。
纪美子打开挡雨板,看见石榴树变得光秃秃的,不由得大吃一惊。落叶形成一个漂亮的圆圈,这也是不可思议的。因为风把叶子吹落以后,叶子往往都散到各处。
树梢上结了好看的石榴。
“妈妈,石榴。”纪美子呼喊母亲。
“真的……忘了。”母亲只瞧了瞧,又回到厨房里去了。
从“忘了”这句话里,纪美子想起自己家中的寂寞。生活在这里,连檐廊上的石榴也忘了。
那是仅仅半个月以前的事,表亲家的孩子来玩时,很快就注意到了石榴。7岁的男孩莽莽撞撞地爬上了石榴树。纪美子觉得他很生龙活虎,便站在廊道上说:“再往上爬,有大个的。”
“唔,有是有,我摘了它,就下不来啦。”
的确,两手拿着石榴是无法从树上下来的。纪美子笑起来了。孩子非常可爱。
孩子到来之前,这家人早已把石榴忘了。而且,直到今早也不曾想起石榴。
孩子来时,石榴还藏在树叶丛里,今早却裸露在半空中。
这些石榴和被落叶围在圈中的泥土,都是冷冰冰的。
纪美子走出屋子,用竹竿摘取石榴。
石榴已经烂熟,被丰满的子儿胀裂了。放在走廊上,一粒粒的子儿在阳光下闪烁着。
纪美子似乎觉得对不起石榴。
她上了二楼,麻利地做起针线活来。约10点,传来了启吉的声音。大概木门是敞着的,他突然绕到庭院,精神抖擞地说着话。
“纪美子,纪美子,阿启来了。”母亲大声喊道。
纪美子慌忙把脱了线的针插在针线包上。
“纪美子也说过好多遍,她想在你出征之前见你一面。不过,她又有点不好意思去找你,而你又总也不来。呀,今天……”母亲说着要留启吉吃午饭,可是启吉似乎很忙。
“真不好办啊……这是我们家的石榴,尝尝吧。”
于是,母亲又呼喊纪美子。
纪美子下楼来了。启吉望眼欲穿似的用目光相迎,纪美子吓得把脚缩了回去。
启吉忽然流露出温情脉脉的眼神,这时他“啊”的喊了一声,石榴掉落下来了。
两人面面相觑,微微一笑。
纪美子意识到彼此正相视而笑时,脸颊发热了。启吉急忙从走廊上站了起来。
“纪美子,注意身体啊。”
“启吉,你更要……”
纪美子话未说完,启吉已转过身去,背向纪美子,同母亲寒暄起来了。
启吉走出庭院以后,纪美子还望着庭院木门那边,目送了一会儿。
“阿启也是急性子。多可惜啊,把这么好吃的石榴……”母亲说罢,把胸贴在走廊上,伸手把石榴捡了起来。
也许是刚才阿启的目光变得温柔的时候,他自己不由自主地想把石榴掰成两半,一不小心掉落在地上的吧。石榴没掰开,露子儿的那面朝下掉在地上了。
母亲在厨房里把这个石榴洗净,走出来叫了声“纪美子”,便递给了她。
“我不要,太脏了。”
纪美子皱起眉头,后退了一步,脸颊火辣辣的。她有点张皇失措,便老老实实地接了过来。
启吉好像咬过上半边的石榴子儿。
母亲在场,纪美子如果不吃,更显得不自然了,于是她若无其事地吃了一口。石榴的酸味渗到牙齿里,仿佛还沁入肺腑。纪美子感到一种近似悲哀的喜悦。
母亲对纪美子向来是不关心的,她已经站起来了。
母亲经过梳妆台前,说:“哎哟哟,瞧这头发乱得不像样子。以这副模样送阿启这个孩子,太不好意思了。”
她说罢就在那里坐下来了。
纪美子一声不响地听着梳子拢头的声音。
“你父亲死后,有一段时间……”母亲慢条斯理地说,“我害怕梳头……一梳起来,就不由得发愣。有时忽然觉得你父亲依然等着我梳完头似的。待我意识到时,不觉吓了一跳。”
纪美子想起,母亲经常吃父亲吃剩下的东西。
纪美子的心头涌上一股说不出的难受,那是一种催人落泪的幸福。
母亲只是觉得可惜而已。刚才也许仅仅是因为可惜,才把石榴给了纪美子的吧。或许是母亲过惯了这样的生活,习以为常,不知不觉间就流露出来了吧。
纪美子觉得自己发现了秘密,感到一阵喜悦,可面对母亲,又感到难为情了。
但是,启吉并不知道这些。纪美子对这种分别方式似乎也感到满意了,她还觉得自己是永远等待着启吉的。
她偷偷地望了望母亲,阳光射在隔着梳妆台的纸拉门上。
对纪美子来说,她再也不敢去吃放在膝上的石榴了。
(有删改)
(1)请简要分析小说开头景物描写的作用。
答:
(2)简析“纪美子的心头涌上一股说不出的难受,那是一种催人落泪的幸福”表现了人物怎样复杂的心理。
答:
(3)小说为什么以“石榴”为题?请简要分析。
答:
(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爱情,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反战。你怎么看?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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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材料,完成下题。
材料一
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屠呦呦、威廉·坎贝尔和大村智,以表彰他们发现了治疗疟疾的开创性疗法和治疗线虫感染的新疗法。
数千年来,寄生虫引发的疾病一直是全球一项重大的医疗问题,对全球最贫穷人口的影响尤其严重。今年三位获奖者针对破坏性最大的几种寄生虫病研发的疗法,使治疗这些疾病的手段得到了革新。
盘尾丝虫病(俗称“河盲症”)和淋巴丝虫病都是由寄生虫引发的。河盲症会造成患者角膜感染,最终导致失明。淋巴丝虫病会导致慢性肿胀,造成终生的红斑并致残。
日本微生物学家大村智是分离天然产物的专家,他专注于研究链霉菌,从土壤样品中分离了能够产生包括链霉素在内的多种抗菌物质的链霉菌的新菌株,并在实验室成功进行了纯化培养,从中筛选了50株最有前途的菌株,分析它们在对抗有害微生物方面的能力。
寄生虫生物学家威廉·坎贝尔利用大村智的链霉菌菌株,分离并纯化出了一种能有效对抗家养和畜牧动物体内寄生虫的成分——阿维菌素。阿维菌素随后被进一步化学修饰成为一种叫“伊维菌素”的物质。后经人体试验,发现①从根本上降低了河盲症和淋巴丝虫病的发病率,同时对治疗其他寄生虫病也有效果。大村智和坎贝尔的贡献使一类能有效对抗寄生虫病的新药得以发现。
疟疾的病原体疟原虫是一种单细胞寄生生物,这种生物会入侵红细胞,导致发烧,在严重情况下会造成脑损伤甚至死亡。全世界有超过3亿人面临疟疾感染风险,每年有超过45万人死于疟疾,其中绝大多数是儿童。自上世纪六十年代起,原有抗疟药氯喹因疟原虫产生抗药性而失效停用。此时,屠呦呦将研究视线转向传统草药,锁定从黄花蒿中提取纯化青蒿素。她又从与陶渊明生活在同时代的葛洪所著《肘后备急方》中的“青蒿一握,以水两升渍,绞取汁,尽服之”中获得启发,提出用乙醚代替水或酒精来提取青蒿素这一关键方法,终于在1971年获得黄花蒿粗提取物的有效单体——青蒿素。经临床试验,证实它具有胜于氯喹的满意疗效,抗疟新药青蒿素由此诞生。之后,屠呦呦率领的研究团队又对青蒿素的化学结构进行研究,最终确定了青蒿素的立体结构。②是一个具有过氧基团的新型倍半萜内酯,打破了过去认为“抗疟药必须含氮杂环”的断言,为寻找新的抗疟药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取材于环球科技观光团相关文章)
下列对“材料一”中①②两处画线的“它”指代内容,分析都正确的一项是( )

A.①指代伊维菌素②指代青蒿素
B.①指代阿维菌素②指代青蒿素
C.①指代阿维菌素②指代青蒿素的立体结构
D.①指代伊维菌素②指代青蒿素的立体结构

根据“材料一”,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寄生虫引发的疾病不只对全球最贫穷人口产生严重影响。
B.河盲症和淋巴丝虫病是由寄生虫引发的疾病,疟疾也是。
C.全世界有超过3亿人感染疟疾,其中儿童的发病率最高。
D.氯喹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因疟原虫产生抗药性而被弃用。

材料二
2011年,屠呦呦获得拉斯克临床医学奖,理由是“发现青蒿素——一种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国内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把青蒿素称为中药,并说它让人们重新燃起中药创新的希望。
其实青蒿素不是中药,而是从植物中提取的成分单一、结构明确的化学药。所谓中药,应该是指中医传统上用来治疗疾病的中药材。中医虽然传统上也用青蒿治疟疾,但是中医所用的那种青蒿并不含青蒿素,已被证明对治疗疟疾无效。青蒿素是从与青蒿同属的黄花蒿中提取的。而中医几乎不用黄花蒿入药,更从来不用它治疟疾。青蒿素一开始也称为黄花素或黄花蒿素,后来为了表明其与中药的关系,才统一叫做青蒿素。再后来干脆在药典里把黄花蒿改叫青蒿,定为青蒿的正品,让人误以为青蒿素真的是从青蒿提取的。
况且,黄花蒿最初被用来代替青蒿使用时,里面的青蒿素并没有起到作用。因为中医的传统做法是把药物煎成汤药来治病的,而一旦加热到60℃,青蒿素的结构就被破坏,失去了活性,杀不死虐原虫了。屠呦呦的关键作用就是发现了这一点,因而想到了用乙醚提取。屠呦呦称,她是受到古代医方的启发才恍然大悟,不能用加热的方式来提取青蒿素。由于这个说法,人们说青蒿素的发现至少受益于中医。
事实上,葛洪记载的偏方是否真的能治疟疾,还值得商榷。青蒿素几乎不溶于水,用两杯水浸泡一把青蒿,就算用的是黄花蒿,也不太可能泡出达到药理浓度的青蒿素。即使葛洪记载的青蒿偏方真的对治疗疟疾有效,它也并没有被葛洪特别关注。葛洪在书中共搜集了43个治疗疟疾的偏方,而青蒿一条只是其中很不起眼的一条,只出现了一次,也没有说其疗效有多好。中医和民间仍然在不停地寻找治疗疟疾的方法,记录的药方更是多达数千个。中国古人从来就没能抗击疟疾,每次疟疾流行都死人无数。直到1950年,全中国还有疟疾病人3000万,每年病死数十万人。(取材于方舟子《青蒿素和中药的关系》)
根据“材料二”,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目前药典里的青蒿实际包括青蒿和黄花蒿两种植物。
B.黄花蒿在60℃以下服用就能够起到治疗疟疾的作用。
C.屠呦呦研究的关键技术环节是用乙醚来提取青蒿素。
D.中国古代治疗疟疾的药方虽很多但疗效却无从证实。

作者认为青蒿素不是中药的理由有哪些?请根据“材料二”分条概括。
根据“材料一”“材料二”完成下列填空。
①材料二中“结构明确的化学药”,“结构”具体指的是              
②材料二中“她是受到古代医方的启发才恍然大悟”,“古代医方”具体指的是        。
下列对“材料一”“材料二”中加点的部分,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疟疾:“疟”字书写的第7笔是“ㄴ(竖折)”。
B.畜牧:“畜”作动词时读作xù,作名词时读作chù。
C.葛洪:与陶渊明生活在同时代,是东汉时期人。
D.搜集:此处不能换作“收集”。

材料三
除了屠呦呦的发现之外,中国过去一个世纪最重要的来自中药的药物发现还有,张亭栋等人发现了砒霜中三氧化二砷在治疗白血病中的作用,为白血病患者带来福音。
砒霜的化学成分为三氧化二砷。用砒霜治病,中医古已有之,北宋的《开宝详定本草》、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都记载了砒霜的药性。西方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也曾用三氧化二砷治疗白血病,但未获普遍接受。
上世纪七十年代,张亭栋的同事韩太云从民间中医得知用砒霜、轻粉(氯化亚汞)和蟾酥等治疗淋巴结核和癌症的方法,并将它们改制成水针剂,称“癌灵注射液”(后称“癌灵1号”),通过肌肉注射,对某些肿瘤病例见效,但因毒性太大而放弃。
其后,张亭栋与韩太云合作继续此工作。1972年后,张亭栋等一方面主要集中做砒霜治疗白血病的探索,另一方面分别检测“癌灵1号”的组分,发现只要有砒霜就有效,而肾脏毒性、血压升高的副作用则是轻粉和蟾酥带来的,且这两者对白血病本身并无治疗作用。
1973年他们发表第一篇论文,介绍了用“癌灵1号”治疗6例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病人的过程。他们明确知道主要用了砒霜的化学成分亚砷酸(三氧化二砷)和微量轻粉(氯化低汞)。经过治疗,6例病人症状都有改善,其中一例慢性白血病发生急性变的患者病情也有所缓解。该文还提到正在研究对急性白血病的治疗效果。
1979年张亭栋等又发表论文,总结了他们从1973年至1978年的研究成果,认为对55例急性粒细胞型白血病的治疗效果最好。其中1973年至1974年单独使用“癌灵1号”治疗23例病人,1例儿童存活已经4年。他们指出,在与其他中药同时用药时,其他中药只用来支撑病人身体状况。1975年至1976年用“癌灵1号”加其他中药和少量化疗药物治疗20例,1977年至1978年用“癌灵1号”加其他中药和少量化疗手段治疗12例。对每一个病例,他们都根据血象分型,有明确的疗效观察。实验结果全部55例都有不同程度的好转,缓解率70%,12例完全缓解,而且,药物对病人的毒副作用也很小。如果说,1973年的论文是他们发现“癌灵1号”的开创性论文,1979年这篇则是张亭栋等有关“癌灵1号”的成果性论文。
以屠呦呦和张亭栋为代表的研究人员取得的成果都得到了普遍应用,直接产生了治病救人的效果。青蒿素和三氧化二砷的发现清晰地肯定了古老的中药在今天仍然有益,传统中还沉睡着尚未开发的、可能进一步改善人类健康的潜力。
(取材于饶毅《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
根据“材料三”,下列对白血病有治疗作用的是(  )

A.砒霜
B.砒霜和轻粉
C.轻粉和蟾酥
D.砒霜、轻粉和蟾酥

根据“材料三”,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中国古代和西方都有过用砒霜治疗白血病的记录,只是未获普遍接受。
B.张亭栋等人在1973年的论文中证明了砒霜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有疗效。
C.张亭栋在用砒霜治疗白血病时会适当加入其他中药来降低砒霜的毒性。
D.根据材料三的内容可推知,青蒿素和砒霜能够完全治愈疟疾和白血病。

根据“材料一”“材料三”,简述屠呦呦和张亭栋的科学发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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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
陈敬刚
一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是该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最宽泛的意义上讲,是指该国在传统社会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法律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积淀的全部法律的成果的总称。具体而言,它包括以传统社会法律设施为主的器物层面的法律文化,以古代法律规范、法律技术为主的制度层面的法律文化以及以传统法律思想、法律观念为主的心理或意识层面的法律文化。其中,心理或意识层面的传统法律文化体现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传统社会业已形成并在后世得以传承延续有关法和法律现象的群体性认知、评价、情感表达和思维方式,深刻反映出该民族国家传统法律的内在精神及独特的价值观念。
在法制现代化理论中,根据法治生成的基础与来源的不同,世界各国的现代法治可以被归为两类:“内生型”法治和“外生型”法治。在“内生型”法治国家中,其现代法治系由本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历史长河中自然孕育、演化而来,两者之间的继承、传续关系十分明显,在基本精神与价值观念上相互契合、几无差异。相反,在“外生型”的法治国家,由于其现代法治的生成并非社会内部自然演进的结果,而是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借鉴移植、消化吸收他国法律制度才得以确立的,因此,作为一种外来的制度文化,其现代法治与本国固有的传统法律文化之间存在着质的区别,两种异质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与张力将直接影响其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甚至构成其法制现代化事业成败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作为一个“外生型”法治国家,我国的法制现代化进程从一开始就面临着传统与现代这两种异质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的问题。
我国近现代法制起步于清末修律,主要方式是通过移植他国“先进”的制度文化来改造、重塑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以适应近现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对外交往的实际需要,即所谓“折中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沈家本语)。尽管如此,应当看到,自20世纪初以来,随着中华法系的解体,本土生成的传统法律文化虽然在制度层面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其中所包含的法观念、法意识作为某种“活”的法律文化积淀仍然以其特有的方式影响着民族每一个成员的法律思维与行为选择。我国现代法治在规范社会生活、构建法律秩序的过程中经常遇到来自传统的阻力,难以从“纸面上”落实到社会成员的“行动中”,这一切都要求我们理性反思百余年来法制现代化进程在目标、路径上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点和不足,从而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的有效对接。
(节选自陈敬刚《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
下列关于“传统法律文化”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传统法律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传统社会的特定历史时期的法律实践活动中所创造和积淀的全部法律的成果的总称。
B.传统法律文化包括以传统社会法律设施为主的器物层面、古代法律规范法律技术为主的制度层面、传统法律思想法律观念为主的心理或意识层面的法律文化。
C.传统法律文化深刻反映一个民族和国家的传统法律的内在精神及独特的价值观念,将直接影响其法治建设发展进程,是其法制现代化的关键。
D.传统法律文化在制度层面体现的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在传统社会形成并在后世得以传承延续有关法和法律现象的群体性认知、评价、情感表达和思维方式。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在法制现代化理论中,根据法治生成的基础与来源的不同,可以把世界各国的现代法治归纳为“内生型”法治和“外生型”法治两类。
B.“内生型”法治国家,现代法治由本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历史长河中自然演化而来,与本国传统法律文化之间承传关系明显,几乎没有差异。
C.“外生型”的法治国家,现代法治的生成不仅是社会内部自然演进的结果,而且是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借鉴他国法律制度才得以确立的。
D.从清末修律开始我国即走上了一个“外生型”法治国家之路,以期通过移植他国“先进”制度文化,改造和重塑中国现行法律体系。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内生型”法治国家,由于现代法治的生成是社会内部自然演进的结果,所以在基本精神与价值观念上和传统法律文化能够相互契合。
B.“外生型”法治国家,现代法治是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借鉴移植、消化吸收他国法律制度确立的,两者之间必然存在着冲突与张力。
C.传统法律文化虽然在制度层面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其中所包含的法观念、法意识影响着现代每个社会成员的法律思维与行为选择。
D.由于我国现代法治在规范社会生活、构建法律秩序的过程中经常遇到来自传统的阻力,我们必须继续借鉴西方的“先进”的制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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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蔡元培:引领时代风气的大先生
1 9 1 6年,蔡元培是应教育总长范源濂的电报回国的。这位他当年的旧部言辞恳切:“国事渐平,教育宜急。现以首都最高学府尤赖大贤主宰……”当时的北大还是老样子,是个“臭虫窝”、“大染缸”。对于北大这种状态,几任校长都无能为力。或许是“国事渐平,教育宜急”打动了蔡元培,这与他这么多年来教育救国的奋斗历程不谋而合。
1 9 1 7年1月4日,蔡元培踏入北大。从此,北大这一潭死水掀起大波澜。蔡元培开始了他一生最为辉煌和伟大的教育改革。先生在此,北大重生。他广延积学与热心的教员,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在学术为天责的前提下,他倡导思想自由,兼容并包。随后,陈独秀来了,胡适来了,梁漱溟来了……一时间,北京大学集合了当时最优秀的学术头脑。
蔡元培留学德国,发现德国的大学管理十分民主,而且,他发现学校不会因为校长的去留而出现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大的波动,因为学校是由教授来管理的,校长和各学科长由教授会公选出来。
早在1 9 1 2年,蔡元培起草颁布的《大学令》中就提出教授治校的相关内容,如第十六条提出:“大学设评议会,以各科学长及各科教授五选若干人为会员,大学校长可随时召集评议会,自为议长。”
蔡元培来到北大当校长时,北大仍没有评议会,因为当时的教育部始终不允许成立。这次蔡元培据理力争,得到当局的同意。在北大的第一年,蔡元培就制定了《北京大学评议会规则》,组建了大学评议会,作为学校最高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以让更多的教授议决立法方面的事。随后,北大评议会决定在北大各学科(系)设立教授会,规划各学科的工作。
从此,旧北大官僚衙门般的管理体制被教授治校的体制取代。经历思想自由,兼容并包,教授治校的洗礼,北京大学脱胎换骨。蔡元培被誉为引领时代风气的“大先生”
蔡元培成功地革新了北大,他的办学理念深得高等教育界的认同和效仿。蔡元培之后的北大校长蒋梦麟,在任期间始终奉行蔡先生的办学理念和主张。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在抗战后期筹划复校时重温蔡元培的经验,刻意模仿。
直至今日,蔡元培改革北大的往事仍被反复提起,后人渴望予以复制甚至超越,但人们往往失望地发现,有很多无法复制的东西,比如先生的人格魅力。
他是一位谦谦君子,但仍时有金刚怒目的一面。1922年1 0月,北大发生了“讲义风潮”,蔡元培的校长室外聚集了几百名学生,起哄呐喊,要求废除收取讲义费的决定,蔡元培对学生破坏纪律十分生气,他向学生吼道:“我跟你们决斗!”直到逼得学生慢慢散去。
更多时候,先生是个“老好人”,冯友兰、罗家伦在回忆文章中多次提到聆听先生的教诲时如沭春风的感觉。蔡元培经常写介绍信,哪怕只有一面之缘,只要有一技之长无不相助,其提携后辈之心让人为之动容。
在混乱的民国时代,争名逐利、爱财弄权是时代的底色。蔡元培是开国功臣,是教育总长,是北大校长,是中央研究院院长,足可谓位高权重,但大先生蔡元培竟没有自己的房子。
从绍兴山阴县笔飞弄走出来,求学、入仕、从教、革命、游学,到回身教育,蔡元培怀着救治病中之家国的热切,努力培养大写的人,为时代营造风气。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相关链接:
①蔡元培改革北大的影响不仅局限于教育领域。孙中山先生也从北大改革中受到巨大启发,认识到思想学术带动社会政治变革的内在规律,于是他后来大力改组国民党采取切实举措,为国民党注入了新的活力。可见,北大在思想文化方面的改革影响到中国社会层面的变化。(摘自 《我们怎样才能更靠近蔡元培》)
②在北大改革中,祖父遵循“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方针。他主张,“无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淘汰之运命,即使彼此相反,也听任他们自由发展”。为了扭转北大的学术风气,祖父凭借其渊博的学识,融合中西文化的眼界,以兼容并包的用人方针,使北大聚拢了一批学有专长的教授。(摘自蔡磊砢《我是祖父的追随者》)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蔡元培一直渴望“教育救国”。 1 9 1 6年,教育总长范源濂邀请蔡元培回国主持北大,这与蔡元培的想法不谋而合,于是欣然应邀。
B.蔡元培努力改革学校的管理方式。他起草《大学令》提出设立大学评议会;任职北大时,不顾教育部反对,组建了大学评议会。
C.在北大改革中,蔡元培主张的开放、包容,并非没有限制。各种学派首先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才听任它们自由发展。
D.蔡元培治理北大,具有国际化的视野。他借鉴德国民主管理大学的经验,由教授管理学校,大学评议会规划各学科的工作。

E.他是一位谦谦君子,但在处理特殊情况时,也有自己的底线。他面对不守纪律的学生,毫不退缩,最终使“讲义风潮”平息。
文中说“先生在此,北大重生”,请简要概括蔡元培是如何使北大获得“重生”的。
为什么说蔡元培在北大的改革“引领时代风气”?请结合材料,简述其原因。
蔡元培的“人格魅力”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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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
王奎山
1982年我读大四。那年的春节,我领着徐美红一起回乡下过年。徐美红的爸爸当时是我们省财政厅厅长。一个厅长的千金,能看上我这乡下娃,那是因为我有三篇论文上过学报的缘故。徐美红的到来,简直像在我们那个村子里刮了一场十二级的台风。女人们、孩子们都挤到我家的院子里来看稀奇,一时间,院子里热闹成了一锅粥。男人们到底矜持一些,远远地站在那里看,议论。父亲拿着香烟,满面春风地上前挨个儿给大家敬。大家也不客气,会吸的,当场点着吸了起来;不会吸的,就夹在耳朵上。
这是刚刚到家那天的事。此后的几天里,家里也是人来人往像赶集一样,没个冷清的时候。母亲高兴地说:“咱老王家几十年都没有这样热闹过了。”父亲点点头,说:“那是哩,那是哩。”
直到年三十下午了,家里才算清静下来。母亲麻利地剁好饺子馅,妹妹和好面,和父亲三个人包起饺子来。我和徐美红表示要帮忙,被母亲坚决地拒绝了。于是,我躺在厨房一角父亲平时睡觉的地铺上看书。徐美红也找了一本闲书,懒懒地靠在我的身上看。这中间,徐美红上了一趟厕所。黄昏时候,饺子包完了。妹妹说:“呀,憋死我了。”就往厕所里跑。一会儿妹妹就回来大惊小怪地喊:“猪跑哪里去啦?咱家的猪跑哪里去啦?”父亲母亲都慌了,忙着往厕所里看,厕所里空空如也,哪里还有猪的影子。我们这里,厕所和猪圈是在一起的。
突然,妹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大声说:“俺嫂中间上厕所了,肯定是出来的时候忘记拴栅栏门了。”这是极有可能的事。一到乡下,徐美红就暗中朝我抱怨:“啥都好,就是解手太恐怖了,身边那么个大东西朝你虎视眈眈的,吓死人了。”因此她匆忙离开时忘记拴栅栏门,以至于让猪逃了出去,这是极有可能的事。母亲忙给徐美红打圆场,批评妹妹说:“你胡说个啥,你嫂出来咋会忘记拴栅栏门!”徐美红也是个实心人,也不知道推卸责任,说:“我也忘记拴没拴栅栏门了。”父亲宽厚地笑笑,说:“我出去找找看,二百多斤个大肥猪,还能丢了?”说罢,父亲就出去找猪去了。跟着妹妹也说:“反正没事,我也出去找找。”
天黑透了,四周传来噼噼叭叭的鞭炮声。别人家都在过大年了,我们家却连灯都没有点,五口人有两口还不知在什么地方奔波呢。
终于,父亲回来了。停了一会儿,妹妹也回来了。父亲把手一挥,朝母亲说:“烧火吧,不能因为丢了一头猪,就连年也不过了,该咋过还咋过。”父亲还特意朝我和徐美红笑笑,说:“丢不了,一头二百多斤的大肥猪,往远处跑,它又跑不动,肯定就在这附近。我明天再找,保准找得到。”
话是这样说,但一家人谁也无法轻松下来。特别是徐美红,因为整个事件是因她的粗心大意而造成的,所以更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饺子吃了没几个,就丢下饭碗早早地上床歇息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父亲就出发找猪去了。然后,妹妹也出去了。母亲说:“反正我在家也是闲着,我也出去,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这样,家里就剩下我和徐美红两个人了。我想起母亲的话,“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就征求徐美红的意见:“要不我也出去找?”徐美红说:“谁不让你出去了?你出去吧,你想上哪儿上哪儿!”我有些尴尬地笑笑,走过去拍了拍徐美红的脑袋,也出去找猪了。在那样一种特定的情况下,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我只能选择一头猪。我希望徐美红能理解这一点。
一直找到中午,连根猪毛也没有找到。我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刚进村,就见妹妹远远地迎了上来。一看见妹妹脸上灿烂的笑容,我就知道猪找到了。果然,是父亲在附近的崔庄找到的。原来,头天下午猪跑到人家的包产地里吃麦苗,被人家赶到自家的猪圈里圈了起来。父亲给人家买了两盒烟,才把猪赶回来的。回到家里,父亲母亲脸上都是一脸的欢笑。
突然,妹妹发现了一个新情况,说:“哎,我嫂哩?”又问我:“哥,我嫂不是跟你一块儿找猪去了吗?”母亲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知道出大事了,像个孩子一样“哇”地哭了起来。母亲一哭,本来就是一个孩子的妹妹也跟着哭了起来。父亲虽然没有哭,眼圈也红红的,对我说,我马上就去国营家借车子,你赶紧到新安店去。
新安店,是京广线上离我们家最近的一个火车站。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从徐美红与“我”回乡下过年,到后来因为一头猪的缘故,徐美红逃离,应该说二人爱情的过失是一种偶然。
B.作为厅长的“千金”,徐美红因为“我”的才华而来到乡村,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她对那个时代的超越,以及她对爱情的一份大胆与执着。
C.妹妹机灵聪明,憨直率真,说话不注意场合,这些特点恰恰增加了小说的戏剧性,同时也推动了故事的发展。
D.整篇小说通过细腻的对话描写与心理描写,讲述了一个生动的乡村闹剧,反映出较为深刻的社会问题。

E.小说用诗化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令人遗憾的爱情故事,小中见大,展现了中国社会中存在的城乡矛盾冲突。
(2)小说开始写徐美红到农家过年的情形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父亲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本文以“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为题,有主题思想、情节结构、人物塑造等多方面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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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下题
什么是人体生物钟?科学家研究证实,每个人从他诞生之日直至生命终结,体内都存在着多种自然节律,如体力、智力、情绪、血压等的变化,人们将这些自然节律称作生物节律或生命节律。人体内还存在一种决定人们睡眠和觉醒的生物节律,它根据大脑的指令,以24小时为周期发挥作用。
早在19世纪末,科学家就注意到了生物体具有“生命节律”的现象。科学家们将体力、情绪与智力盛衰起伏的周期性节奏绘制成三条波浪形的人体生物节律曲线图。到了20世纪中叶,生物学家又根据生物体存在周期性循环节律活动的事实,创造了“生物钟”一词。
生物钟的位置到底在何处?一般认为,生物钟应该存在于大脑中,但对于其体位置的说法却又各不相同。有人认为,生物钟的确切位置在下丘脑前端,视交叉上核内,该核通过视网膜感受外界的光与暗,使之和体内的时钟保持同一节奏。也有人认为,生物钟现象与体内的褪黑素有密切关系,由于褪黑素是松果腺分泌的,因此生物钟也应该位于松果体上。
生物钟是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还是由人体自身内在的因素决定的?长期以来,科学家们一直在争论。外源说认为,某些复杂的宇宙信息是控制生命节律现象的动因。美国学者弗兰克·布朗博士认为,人类对广泛的外界信息,如电场变化、地磁变化、重力场变化、宇宙射线、其他行星运动周期、光的变化、月球引力等极为敏感,这些变化的周期性,引起了人的生命节律的周期性。内源说认为,生命节律是由人体自身内在的因素决定的。人在恒温和与外界隔绝的地下,也表现出近似于24小时的节律。
长久以来,生物钟的作用机制一直是个谜。科学家们只知道生物钟可以控制人类睡眠和觉醒的周期、体内激素分泌、新陈代谢速率、体温等多种生理行为,但对生物钟的组成和其通过什么形式完成上述工作一直未能搞清。
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一个科研小组在《细胞杂志》上撰文称,他们发现了人体生物钟是如何发挥作用的:生物钟通过在细胞内部制造蛋白而控制着负责不同功能的基因发挥各自的作用。它的这一系列活动促使着人们感觉饥饿、享受睡眠、改变体温等。这看上去仿佛是人体生物钟非常熟练地掌握了整个DNA链上的每一个环节,并在白天或黑夜某个必要的时段中按下所需的按键来控制着人体各个器官的运作。
从原文看,下列对“生物钟”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

A.一种决定睡眠和觉醒的生物节律。
B.体力、情绪与智力盛衰起伏的周期性节律。
C.生物体中存在的周期性循环的生命节律。
D.感觉饥饿、改变体温的生命节律。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对“生物钟”的形成没有影响的一项是( )

A.通过视网膜感受光与暗的视交叉上核。
B.人体内松果腺所分泌的褪黑素。
C.广泛的外界信息的周期性变化。
D.体内激素分泌、新陈代谢速率。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生物钟的研究可以在运动员成绩的提高方面有所作为。
B.生物钟的研究可以为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提供帮助。
C.生物钟的研究可以自由改变人的生活与工作状态 。
D.生物钟的研究可以加深对人体细胞蛋白制造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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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中国式尊严
冯 华
近几年,大批富起来的中国游客蜂拥前往世界各地观光,你能在不同的陌生国度看到越来越多的中文警示牌:禁止随地吐痰、禁止随地大小便、禁止吸烟……这让我们这些能看懂中文的人真有些无地自容。如何在全世界面前保持尊严?我去吉隆坡读书的第一天就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来自各国的留学生(比例最大的是中国人)必须先通过一次语言水平测试,依据测试成绩确定入学等级。考试地点在一个大阶梯教室,学生们自由落座,由英语系两位老师监考。当其中一位深色皮肤、一口标准英式英语的S小姐草草视察过座位布局后,忽然暂停发试卷,匆匆跑上讲台。 
“请注意,所有中国学生不允许坐在相邻的座位!”她大声宣布,“中国学生必须和其他国家的学生相邻而坐。” 
很多学生英语水平差,没听懂她的话,交头接耳地打听。我听懂了,并且知道邻桌的也是位中国学生,但是我没动。教室一片大乱,在S小姐的再三催促下,大部分中国学生都按她的要求间隔开来落座了。 
我身边的中国学生也要换开,我阻止了他。“如果我们换位置,就证明我们的确有作弊的嫌疑。”我说,“反正我不换。”他也不换了。 
S小姐很快走到我们面前。 
“你们都是中国学生吧?”她说,“请将座位换开。” 
我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心平气和地用英语回答她: 
“别国的学生不换,我也不会换。如果你因为我们是中国学生就认定我们会作弊,你可以一直站在我们身边监考。这总可以了吧?” 
她看了我几秒钟,没说什么,转身走开,宣布考试开始。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一直能感觉到她刀子似的目光。她不时从我面前走过,我视若无睹。后来我提前完成试卷离场,并且顺利地通过了这次测试,直接进入专业课的学习。 
那天和几个中国同学在电梯里又碰到了这位S小姐。 
“祝贺你,你这次考得很好!”她显然记住了我,态度热情,同时瞥了一眼电梯里另外几个中国学生,语速很快地补充说,“但很多中国学生必须从最低级别开始英语学习,并且那天的确抓到几位中国学生作弊。” 
我承认我被她的态度刺激了,接下来我头脑一热,选择了她所教的一门功课作为专业课之一。为了维护尊严,我吃尽了苦头。每次上她的课之前,至少要用足两小时做预习,查清所有生词,否则完全无法跟上她那语音标准但语速极快的讲课。那段时间,除了学校课程之外,我正在规划自己未来的人生方向,并决定要以写作作为终身职业。我买了电脑,开始第一部长篇小说的创作。在小说写到近一半时,我终于决定暂停学校课程,专心把小说写完。去办休学手续时,最令我踌躇的就是S小姐的课,虽然有充足的理由,但仍有逃离的羞愧。 
在办公室看到S小姐,出乎我的意料,她非常温和坦诚地告诉我,她看到了我自入学以来付出的所有努力,也看到了我的每一点进步。 
“如果你认为分数会给你目前的学习造成过大的压力……”她非常诚恳地对我说,“以后的测试我可以不为你打分,直到你自己认为解脱困境为止,你觉得怎么样?” 
我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然后我告诉她,为了尽快完成我的小说,我必须休学半学期,希望得到她的理解。她显得非常惊喜,兴致勃勃地询问了小说的内容,并大加赞赏,直到我脸红为止。 
“你为维护尊严所做的一切……”她说,“我都能明白,对不起,我为你骄傲!”
最后这句话害得我差点儿掉下泪来。 (选自《青年博览》)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虽有充足的理由暂停课程,但“我”仍感到羞愧,原因是自己暂停学业,有知难而退的嫌疑,有损尊严。
B.“我”通过测试之后,在电梯里和S小姐相遇,她对“我”补充说的话是想表明自己之前的做法是有道理的。
C.小说开头部分写各种中文警示牌,说明很多中国旅客在国外缺少尊严,为下文故事的发生提供背景,该部分在结构上也有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D.文章结尾说“我差点儿掉下泪来”,这泪里既有“我”通过努力获得尊严的欣慰,也有对S小姐给予“我”理解和鼓励的感动。

E.文章开头写S小姐对中国学生的偏见,要求中国学生必须和其他国家的学生隔开,而后来却对“我”大加赞赏,可见,S小姐是个虚伪的人。
(2)小说中的“我”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作者最终获得S小姐的尊重是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请结合小说加以分析
(4)小说为什么以“中国式尊严”为题?这篇小说给你怎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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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现代文阅读